法律分析:1、杭州離婚首套房認定標準為:
(1)在銀行內部系統中只能查到壹次房貸記錄,且該房貸已經還清;在杭州範圍內(包括余杭、蕭山)無房;
(2)之前按揭過的那套房子必須已經轉讓,並向銀行出具房屋買賣合同等轉讓證明。
(3)符合上述條件的按揭購房者,首付可以下調,但貸款利率依然執行基準利率的1.1倍。
2、2020年杭州買房條件
(1)杭州戶籍
本市戶籍成年單身(含離異)人士在限購區域內限購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
本市戶籍已婚居民家庭在限購區域內限購2套住房
戶籍由外地遷入桐廬、建德、臨安、淳安四縣(市)的居民家庭,自戶籍遷入之日起滿2年,方可在杭州市限購區域內購買住房,並按照本市限購政策執行。
(2)非杭州戶籍
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購買首套住房需提供自購房之日起前3年內在本市連續繳納2年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城鎮社會保險)證明。(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不得通過補繳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購買住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壹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壹致的意見。
第壹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壹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壹,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壹)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壹方被宣告失蹤,另壹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壹年,壹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第壹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壹方直接撫養的,另壹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壹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壹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