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銀行承兌保證金墊付;
2. 銀行貸款到期墊付;
3. 消費貸款,房屋買賣貸款中的墊資;
4. 其他類型的墊資業務。
壹、墊資過橋條件和按揭程序?
墊資過橋條件如下:
1. 申請人年滿22歲,具有合法身份;
2. 貸款申請人經濟收入穩定,有能力償還貸款擔保本息;
3. 貸方征信不存在不良信用記錄;
4. 貸款人擁有合法和有效的購房合同、購車單或其他有效的財產證明。
5. 結清過橋貸款的本息,並撤銷抵押的房產。
二、墊資過橋如何才算非法放貸?
墊資過橋跟放貸都是壹樣的性質,首先要看利息有沒有超過3分,超過就是非法,沒有超過就是正常,那就有歸還貸款和利息的義務和權利。同時還要看是個人還是機構,如果是個人那不能超過200百萬,如果超過就是非法經營罪,如果是機構那不能超過壹千萬,超過了同樣都是非法經營罪。如果是持牌機構放貸,那放多少都是合法的生意行為,前提還是利息不能超過3分,按照現在放貸的市場環境,放貸人都會規避了法律風險。最後那怕是非法經營罪,借款人都要歸還本金和合法的利息,畢竟借錢還錢都是天經地義的事情,只是放貸人要坐牢而己。
三、公司設立的流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分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
3、公司章程(加蓋公司公章);
4、公司營業執照副本的復印件;
5、分公司營業場所使用證明;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負責人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件復印件;
7、分公司申請登記的經營範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準的項目,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或許可證明;
8、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分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四百六十六條 當事人對合同條款的理解有爭議的,應當依據本法第壹百四十二條第壹款的規定,確定爭議條款的含義。 合同文本采用兩種以上文字訂立並約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對各文本使用的詞句推定具有相同含義。各文本使用的詞句不壹致的,應當根據合同的相關條款、性質、目的以及誠信原則等予以解釋。
第四百六十七條 本法或者其他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的合同,適用本編通則的規定,並可以參照適用本編或者其他法律最相類似合同的規定。 在中華人民***和國境內履行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合同、中外合作勘探開發自然資源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和國法律。
第四百六十八條 非因合同產生的債權債務關系,適用有關該債權債務關系的法律規定;沒有規定的,適用本編通則的有關規定,但是根據其性質不能適用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