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銀行貸款。銀行是企業最主要的融資渠道。按資金性質,分為流動資金貸款、固定資產貸款和專項貸款三類。專項貸款通常有特定的用途,其貸款利率壹般比較優惠,貸款分為信用貸款、擔保貸款和票據貼現。銀行貸款是最為常見的融資渠道之壹,但是,由於其對企業資質要求較高,手續相對繁瑣,對急需資金的中小企業來說往往遠水難解近渴。2、股票籌資。股票具有永久性,無到期日,不需歸還,沒有還本付息的壓力等特點,因而籌資風險較小。股票市場可促進企業轉換經營機制,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法人實體和市場競爭主體。同時,股票市場為資產重組提供了廣闊的舞臺,優化企業組織結構,提高企業的整合能力。3、債券融資。企業債券,也稱公司債券,是企業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壹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表示發債企業和投資人之間是壹種債權債務關系。債券持有人不參與企業的經營管理,但有權按期收回約定的本息。在企業破產清算時,債權人優先於股東享有對企業剩余財產的索取權。企業債券與股票壹樣,同屬有價證券,可以自由轉讓。4、融資租賃。融資租賃,是通過融資與融物的結合,兼具金融與貿易的雙重職能,對提高企業的籌資融資效益,推動與促進企業的技術進步,有著十分明顯的作用。融資租賃有直接購買租賃、售出後回租以及杠桿租賃。此外,還有租賃與補償貿易相結合、租賃與加工裝配相結合、租賃與包銷相結合等多種租賃形式。融資租賃業務 為企業技術改造開辟了壹條新的融資渠道,采取融資融物相結合的新形式,提高了生產設備和技術的引進速度,還可以節約資金使用,提高資金利用率。5、互聯網金融平臺。相比其他的投資方式,互聯網金融平臺對申請融資的企業進行資質審核、實地考察,篩選出具有投資價值的優質項目在投融界等投融資信息對接平臺網站上向投資者公開;並提供在線投資的交易平臺,實時為投資者生成具有法律效力的借貸合同;監督企業的項目經營,管理風險保障金,確保投資者資金安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 第二十條 中小企業以應收賬款申請擔保融資時,其應收賬款的付款方,應當及時確認債權債務關系,支持中小企業融資。
國家鼓勵中小企業及付款方通過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確認債權債務關系,提高融資效率,降低融資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