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階段性免除經濟困難高校畢業生國家助學貸款利息,允許延期償還本金。
國家助學貸款是保障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公平接受高等教育的重要制度。今年,大學畢業生人數創歷史新高。為了幫助他們減輕負擔和找到工作,會議決定:
免除今年及往屆畢業生應償還的國家助學貸款利息,無息資金由國家財政承擔;
可以申請延期償還本金壹年,不計復利。
今年因疫情未及時還款的畢業生,不影響其征信。
預計免息20多億元,延期償還本金50多億元,惠及400多萬畢業生。高校和相關金融機構要加強工作銜接,特事特辦,盡快使政策享受到位。
預計新政策將惠及雲南省28萬名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學生,免除本年應付利息1.6億元,展期本年應付本金2.5億元。雲南省教育廳、國家開發銀行雲南省分行將密切關註相關政策要求,對經濟困難高校畢業生分期免除國家助學貸款利息並允許延期償還本金,為貸款畢業生創業就業保駕護航。
主編:劉
審核:林春麗、楊小川、劉丹
制片人:王戎
相關問答:相關問答:學生貸款是怎樣的?壹般來講,貧困家庭學生需通過就讀的學校向當地的銀行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學生在校期間原則上采取壹次申請、銀行分期發放國家助學貸款辦法。
所需資料:
⒈ 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書;
⒉ 本人學生證和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未成年人須提供法定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和書面同意申請貸款的證明);
⒊ 本人對家庭經濟困難情況說明;
⒋ 學生家庭所在地有關部門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學生本人對其提供證明材料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還款方式
⑴學生畢業前,壹次或分次還清;
⑵學生畢業後,觀看其可活動資金來還貸款;
⑶畢業生見習期滿後,在二到五年內由所在單位從其工資中逐月扣還;
⑷畢業生工作的所在單位,可視其工作表現,決定減免墊還的貸款;
⑸對於貸款的學生,因觸犯國家法律、校紀,而被學校開除學籍、勒令退學或學生自動退學的,應由學生家長負責歸還全部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