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助學貸款具體申請及審批流程如下:
1 提交貸款申請:有借款需求的學生登錄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助學貸款學生在線系統,完成註冊並填寫個人及***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交貸款申請;
2 上傳申貸資料:已通過預申請的學生,打印《申請表》並簽字後,按系統提示上傳申貸材料;
3 簽訂貸款合同:借款學生和***同借款人攜帶借款學生與***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證原件、戶口本原件、錄取通知書(或學生證)原件或學信網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 ;未通過預申請的學生還需要攜帶《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表》原件, 前往市縣資助中心簽訂貸款合同。
4 錄入電子回執:借款學生持《受理證明》前往高校報到,並請高校資助中心老師於當年10月10日前錄入電子回執。
5 貸款發放:國開行會對借款學生的貸款信息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後,發放貸款至助學貸款賬戶,賬戶內資金優先支付學生在校期間的學費、住宿費,剩余資金學生可以提取到貸款賬戶綁定的銀行卡內,用於個人生活開支。
法律依據
《關於國家助學貸款的管理規定》第9條:各學校要指定專門機構統壹管理本校國家助學貸款工作,負責對申請貸款的學生進行資格初審;按期向學生貸款管理中心報送全校年度貸款申請報告;根據學生貸款管理中心核準的貸款申請額度,將經初審的學生貸款申請報送經辦銀行;與經辦銀行簽定國家助學貸款管理協議;協助經辦銀行組織貸款的發放和回收,並負責協助經辦銀行催收貸款;及時統計並向上級學生貸款管理中心和有關經辦銀行提供學生的變動(包括學生就業、升學、轉校、退學等)情況和國家助學貸款的實際發放情況;辦理學生貸款管理中心交辦的其他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