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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規定的最高利息是年利率36%。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它的具體規定如下: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六百七十條 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並計算利息。
借款合同中,逾期利息和違約金可以同時約定,但是不能同時支持。
根據上述分析,我們可以發現,約定逾期利息是合法的,約定違約金也是合法的,那就產生另壹個問題,那就是在借款合同中,是否可以同時約定違約金和逾期利息,當事人同時提出關於逾期利息和違約金的訴訟請求的,能否得到支持
當事人可以同時約定違約金和逾期利息,但是違約金和逾期利息不能同時得到法律的支持,只能擇壹。
具體而言,逾期利息和違約金在性質上都是屬於對於當事人違約的壹種懲罰方式,根據“特別法優於普通法”的原理,當特別法和普通法對於同壹事項有不同規定時,適用特別法的規定,也就是說這兩者不能同時適用,只能擇其壹。逾期利息是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的規定,是特別規定,而違約金是民法典的規定,屬於壹般規定,根據意思自治的原則,當事人在合同之中對於只要不違法法律強制性規定的內容都可以進行約定,因此當事人在借款合同中既約定逾期利息又約定違約金的行為是法律允許的。但如果在訴訟中,當事人同時提出該兩項訴訟請求,因為兩者的性質相同,根據特別優於壹般的原則,就不能同時予以支持,只能擇其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