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利於擴大就業,增加就業崗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限制類主要是落後技術,不符合行業準入條件和相關規定,不利於產業結構優化升級。要督促轉型,取締新的產能、工藝、設備和產品。按照以下原則確定限制類產業指導目錄:不符合行業準入條件,技術落後,產業結構未得到改善;不利於安全生產;不利於資源和能源的節約;不利於環境保護和生態系統修復;低水平重復建設嚴重,產能明顯過剩;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國家對文化產業有哪些優惠政策?
1,降低準入門檻
非公有資本進入文化產業有壹些明確的政策法規。鼓勵民間資本和外資進入政策允許的文化產業,特別是參與國有文化企業股份制改革,最終目標是形成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共同發展的文化產業發展格局。
2.資金支持力度比較大,比較明確。
目前,中央政府和壹些地區的地方政府已經設立了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中央財政要明顯增加專項資金規模,主要工作是通過貸款貼息、項目補助、資本金註入等方式促進文化產業發展。這方面也需要進壹步細化。
法律依據:
《2021農村工業工作要點》規定:
1,農業產業化聯合體項目。可細分為:①支持多主體參與、產業關聯度高、輻射帶動力強的大型產業聯合體;(2)支持以工業園區為單位,園區龍頭企業和基地農民合作社與農戶分工明確、優勢互補、風險共擔、利益共享;(3)支持由龍頭企業牽頭,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為輔,小農戶參與,采取訂單生產、股份合作等方式的小型產業化聯合體。
2.強大的農業產業。
3.農村壹二三產業融合發展試點工程
4.農產品初加工項目
5.現代農業產業園項目
6、數字農業建設試點工程
7、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示範園區項目
8、綠色循環、優質高效特色農業項目
9.現代種業推廣項目
10、標準化規模生豬養殖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