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省委組織部、省教育廳、省財政廳、
省人事廳和省勞動保障廳
雇用大學畢業生到農村工作
實施計劃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縣(市、區、特區)黨委和人民政府,各地區黨委、行署,省委各部委,省級國家機關各部門,省軍區、省武警總隊黨委,各人民團體:
現將《省委組織部、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人事廳、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於選拔任用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的實施方案》轉發給妳們,請遵照執行。
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是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舉措。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培養經過基層實踐鍛煉、對人民群眾有深厚感情的黨政幹部後備人才,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戰略意義。各級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的極端重要性,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為我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提供強有力的人才支撐和組織保證。
按照“德才兼備、任人唯賢、公道正派”和“平等競爭、擇優錄取”的原則,真正選拔堅持馬克思主義政治立場和觀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始終同以胡錦濤同誌為總書記的黨中央保持高度壹致的優秀高校畢業生, 有較強的黨性和宗旨意識,有壹定的組織領導能力和服務群眾的能力。 要加強教育培訓,使選調的高校畢業生盡快熟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提高能力素質,盡快進入工作角色。要建立健全選拔任用機制、管理考核機制、激勵退出機制,做到人盡其才、才盡其用,大力營造想幹事、能幹事、幹成事的良好環境。要認真落實選聘大學生村官的相關保障政策,妥善安排好他們的工作、生活和學習,為他們更好地在農村創業創造有利條件。
貴州省委辦公廳
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08年6月3日
(這個是發到縣裏的,加上鄉鎮的)
省委組織部、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人事廳、
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於高校畢業生選拔任用工作的通知
駐村工作實施計劃
為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培養有知識、有文化的新農村建設帶頭人,培養理想信念堅定、愛崗敬業、對人民群眾有深厚感情的黨政幹部後備人才,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宏偉目標提供人才支撐和組織保障,中央決定在全國範圍內開展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根據中組部、教育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印發《關於選派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的意見(試行)》(組統字〔2008〕18號)的文件通知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就做好選派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壹、選拔任用計劃
選聘大學畢業生到村任職始於2008年,持續了5年。年度聘用計劃由省委組織部根據各市(州、地)初步需求計劃匯總,報中組部確定,再將聘用計劃數分解落實到各市(州、地),由各市(州、地)逐級分解。
二、選拔對象、條件和崗位
(壹)選擇對象。選拔對象為30歲以下普通高等學校(含碩士、博士學位培養單位,下同),招收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畢業生,重點是今年畢業和2年內畢業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原則上為黨員(含預備黨員),擔任過班級以上學生幹部或受到過校級以上或系級(含校附屬學院)表彰。
由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團市委等部門組織的到農村服務的“壹村壹名大學生工程”、“三支壹扶”、“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計劃”高校畢業生,按照選拔計劃的壹定比例另行選拔。
(二)聘用條件。招聘的基本條件是:
1.思想政治素質好,作風踏實,吃苦耐勞,組織紀律性強。
2.學習成績好,有壹定的組織協調能力。
3.誌願去農村基層工作。
4.身體健康。
有下列情況之壹者不得參加評選:
1.在校期間或服役期間受到記過以上處分的;
2.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和少年管教的;
3.有尚未查清的違法犯罪嫌疑。
(三)選拔任用崗位。選調的大學畢業生正式從黨員,主要擔任村黨組織書記助理;是在* * *準備黨員還是不在* * *黨員,主要是擔任村委會主任助理;是* * *團員的,可以安排兼任村團組織書記、副書記。經過壹段時間的實際工作,得到廣大黨員和群眾認可的,可以依法推薦參加村黨組織書記、副書記的選舉或者競選村民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委員。
第三,選擇過程
選拔任用工作應當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和德才兼備的原則,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1)報名。報名采取個人自願報名和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直接到各省、市(地)設立的現場報名點報名。每個候選人限1個市(地)。報名時免報名費。註冊應按下列要求辦理:
1.應屆畢業生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和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信。
2.往屆學生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和畢業證,同時提供現工作單位或街道辦事處、村級組織或人才中介服務機構的政審證明。
3.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團市委等部門組織的到農村基層單位服務的“壹村壹名大學生工程”、“三支壹扶”、“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計劃”高校畢業生,須持有有效居民身份證和畢業證書,還須持有省級主管部門批準的書面證明材料。
4.如果妳是黨員,還必須提供妳所在黨組織的書面證明;擔任過班級以上學生幹部或受到過校級以上表彰或被授予系(含學校附屬學院)級“優秀團員”、“三好學生”、“社會實踐先進個人”等榮譽稱號的,還須提供學校出具的相關證明和表彰證書。
(2)資格初審。報名時,各省、市(地、州)按照規定的條件和要求,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經省級組織人事部門統壹審核匯總後,公布參加筆試人員名單。
(3)筆試。筆試為閉卷考試,由省組織人事廳統壹組織。筆試科目為《公共事務基礎知識》。筆試地點設在各市(州、地)。筆試結束後,由省組織人事部門根據分配名額和考生服務誌願,分別劃定各市(州、地)最低分數線並公布。
(4)體檢。最低分以上者,由省組織人事部門組織體檢,市(州、地)組織人事部門負責實施。體檢的項目和標準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五)資格審查和組織檢查。各市(地)組織人事部門根據聘用條件對符合條件的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符合聘用條件的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期間,要通過多種方式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表現、學習態度、組織能力、紀律觀念、健康狀況等方面情況。
(6)宣傳。各市(地)組織人事部門根據筆試成績、體檢、資格復審和考察情況,確定擬聘用人選,報省組織人事部門批準,由省組織人事部門統壹公示。
(七)確定初步就業人選。公示結束後,各市(地、州)確定初步就業人選名單,研究分配方案,確定分配地點,工作結束後重點送經濟薄弱村、進村。
(八)簽訂協議。縣(市、區、特區)組織人事部門與被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協議。初試員工未在規定時間內簽訂協議或簽訂協議後未按時到崗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由組織人事部門根據筆試成績、體檢、資格復審、考察情況依次取消其聘用資格並進行遞補。
(9)確定擬聘用人員。各縣(市、區、特區)組織人事部門將協議簽訂情況報市(地)組織人事部門審核,由市(地)組織人事部門統壹匯總上報省組織人事部門審批聘用人員名單,並予以公示。
第四,待遇和保障政策
為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農村服務成才,到村工作的高校畢業生享受以下待遇和保障政策:
(壹)根據當地鄉鎮從大中專畢業生試用期後新錄用公務員確定的工資收入水平、工作和生活補貼標準,在艱苦邊遠地區工作的,按規定發放艱苦邊遠地區津貼、補貼,津貼按月發放;年度考核合格的,增發壹個月補貼;參加養老社會保險。每年給每人發500元交通補助,還會壹次性發2000元安置費。
(二)在本村任職期間,為其辦理了醫療和人身意外傷害商業保險。
(三)對在省扶貧開發新階段重點鄉鎮村工作滿五年、在其他鄉鎮村工作滿七年的人員,經考核合格後,其大學期間國家助學貸款本息由財政償還。
(四)在本村工作2年以上,具備選調生報名條件和資格,考試合格的,可參加選調生統壹招聘。
(五)在村滿2年並經考核合格,報考本省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和單位工作人員)的,筆試總成績(按百分制折算前,下同)加5分;從第三年開始,每工作1年,筆試總成績增加2分。在村任職期間,受到中央、省、市、縣級表彰,筆試總成績分別加4、3、2、1分。筆試總成績最高累計加分不超過10分。報考本省國有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參考。
(六)在本村兩年後報考本省高校、科研院所研究生,總分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七)被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和單位)或國有企事業單位正式錄用後,其在村工作時間可連續計算為工齡和社會保險繳納年限。
(八)在村任職期間,做出突出成績、表現突出,符合《貴州省鄉(鎮、街道)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辦法》規定的任職資格條件。經過民主推薦、組織考察等程序,可以選拔擔任鄉鎮領導職務。
(九)工作期滿後自主創業的,可享受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免、小額(擔保)貸款貼息等相關政策。從事個體經營的,除國家限制的行業外,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註冊之日起三年內,免收登記、管理、許可等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如有貸款需求,可享受小額(擔保)貸款相關扶持政策。
(十)就業大中專畢業生到村任職的,戶口可留在原籍或根據本人意願遷入工作地。工作5年以上的,可以根據本人意願,將戶口遷入原籍,流動到本省市政府(行署)所在地,落實接收單位。應允許接收單位落戶。
聘用到村工作的高校畢業生,其工作、生活補貼、社保待遇等應支付的相關費用,由中央財政按照人均每年654.38+0.5萬元的標準給予補助,不足部分由我省財政負擔。
動詞 (verb的縮寫)管理和服務
(壹)選調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為“特崗村級組織”,非公務員,其工作管理和考核參照公務員有關規定執行,由鄉鎮黨委、政府負責;人事檔案由縣級人事部門所屬人才服務機構免費代理,黨群關系轉移到村。
(二)高校畢業生在村就業期限為3年。工作期滿後,經考核合格,本人自願,可以繼續聘用。對不續聘的,將引導和鼓勵其就業創業。
(3)對每個到村裏工作的大學畢業生進行崗前培訓和在職培訓。內容主要是中央和省委農村工作的基本知識和有關政策法規。還可以組織他們到當地先進村進行短期考察和實習,掌握做好農村基層工作的基本方法。要研究制定培訓計劃,落實培訓經費,確保培訓落到實處。
(四)認真做好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的選拔工作。考核分為日常考核和定期考核,平時考核側重於日常任務完成情況、階段工作目標和出勤情況;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形式,在平時考核的基礎上,於每年年底或次年年初進行。對當年年度考核確定為優秀的給予表揚;對當年年度考核確定為不合格的,要督促其認真查找不足並加以改進;連續兩年年度考核確定為不合格的,予以辭退。
(5)鄉鎮黨委、政府要安排好被聘用到村裏工作的高校畢業生的住宿和生活。壹般要在村裏安排住宿,盡量創造條件,為他們開展工作提供便利。
(6)被聘用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聘用期間必須在村工作,鄉級以上機關和其他單位不得借用。
不及物動詞組織領導
省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要加強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的領導,由省委組織部牽頭,會同省人事廳、省農辦、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省農業廳、省林業廳、 和團市委* * *做好政策制定、宏觀管理、資金落實、綜合協調、監督檢查。 高校黨委要認真做好畢業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引導大學生樹立正確的就業觀和擇業觀,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工作,做好切實有效的組織工作。各市(地)、縣(市、區、特區)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辦公室,負責選調到村就業的高校畢業生的日常管理和服務。各地各部門要廣泛開展宣傳活動,讓社會各界了解、支持和參與這項工作,努力營造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的良好氛圍。
關鍵詞:基層組織建設遴選方案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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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008年6月4日貴州省委辦公廳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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