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整政策內容(壹):截至2021年1月29日,中心住房公積金個貸率為88.77%,啟動二級預警響應措施。
解讀:
1.個貸率是指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余額占住房公積金繳存余額的比率。
2.根據《應急預案》,中心及時發布個貸率情況和啟動預警等級,中心個貸率在85%(含)—88%時,啟動壹級預警響應;個貸率在88%(含)-90%時,在實施壹級預警響應相關措施的基礎上,啟動二級預警響應。
調整政策內容(二):從2021年1月30日起,暫停受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申請;暫停商品房期房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業務,住房公積金貸款放款時間調整為辦結抵押登記手續和樓房主體封頂後發放。
解讀:
1.為優先保障本地繳存職工權益,確保住房公積金事業平穩健康發展,自2021年1月30日起,中心暫停受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申請和暫停商品房期房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業務,上述2項業務待中心個貸率下降至壹定區間且穩定運行後恢復。
2.當中心個貸率連續2個月低於85%時解除二級預警響應,中心恢復商品房期房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業務;當個貸率連續2個月低於82%時解除壹級預警響應,中心恢復受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申請,即恢復外中心繳存職工在本地購房向我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3.2021年1月29日前受理的商品房期房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業務,放款時間按原政策執行。
調整政策內容(三):從2021年2月1日起,對購買第二套住房或第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1.1倍執行;將購建自有產權住房提取調整為購建自住住房提取,停止辦理繳存人或其配偶在非工作或戶籍所在地購建住房提取。
解讀:
1.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重點保障繳存職工購買首套房的剛性需求,實施差異化住房貸款政策,從2021年2月1日起,繳存職工屬購買第二套住房或第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向我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此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1.1倍執行。現行中國人民銀行五年及五年以下住房公積金貸款年利率為2.75%,五年以上住房公積金貸款年利率為3.25%,上浮1.1倍後的年利率分別為3.025%、3.575%。
2.“自住住房”是指繳存職工或其配偶工作、生活(以工作單位或戶籍為準)所在市轄區內居住的,並對該住房擁有所有權的住房。
3.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支持自住購房需求,抑制投機投資性購房,繳存職工在異地購房(南寧外)申請購房提取的,購房地須為本人或配偶工作或戶籍所在地。繳存職工在工作地購房的,提供住房公積金繳存或社保參保材料,或單位出具的工作說明;在戶籍地購房的,提供戶口簿。
4.繳存職工在異地購房(南寧外)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時間或二手房增值稅普通發票開票日期在2021年1月31日之前的,按原政策執行;在2021年2月1日之後的,按調整後政策執行。
調整政策內容(四):暫不受理自願繳存人員申請商業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
解讀:
從2018年9月起,中心開展個人自願繳存住房公積金業務,重點支持無房的本地靈活就業人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暫不受理自願繳存人員申請商業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
廣西區直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調整政策,對於購房者來說,放款時間將變緩,區直繳存職工使用公積金買房的難度將進壹步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