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2014年)
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作出的進壹步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平穩較快增長的重大決策精神,解決我區農村困難群眾最基本的居住安全問題,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2009年擴大農村危房改造試點的指導意見》(建村〔2009〕84號)和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結合我區實際,制定2009-2014年廣西農村危房改造項目規劃。
壹、農村住房和農村危房的基本情況
廣西現有鄉鎮1024個(不含縣、市、區人民政府駐地鎮,下同),村莊17.93萬個(其中村民委員會所在村1.44萬個);村莊現狀用地面積合計約4849.93平方公裏,人口約3726萬;村鎮住宅建築總面積預計約10.2億平方米,其中,鄉村住宅建築面積預計約9.13億平方米。
據2008年12月底的初步統計,全區農村存在結構失穩、地基不均勻沈降、墻體和屋面開裂、倒塌等重大安全隱患以及建於地質斷裂帶、山體坍塌、泥石流易發等災害不穩定區域或者其他殘破、不禦寒冷和風雨、已不具備基本居住條件的農村危房約127.54萬戶(含茅草樹皮房約4.2萬戶),總建築面積約11553.8萬平方米。這些危房結構多數為磚木結構、土木結構、竹木結構等,少數為磚混結構。2009年,我區35個邊境縣(市、區)、少數民族自治縣和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的農村危房***計約36.5萬戶(含茅草樹皮房約3.7萬戶、殘疾人危房約0.7萬戶),其中壹級(D級)危房約24.2萬戶,二級(C級)危房約12.3萬戶。陸地邊境0-3公裏範圍內農村危房12586戶(含茅草樹皮房約473戶),3-20公裏範圍內農村危房39562戶(含茅草樹皮房2066戶)。
二、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
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中央保民生、保增長、保穩定的總體要求,堅持以人為本、科學規劃,政府主導、農民主體,試點先行、有序推進的原則,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完善政策,切實解決農村困難群眾最基本的居住安全問題,推動農村基本住房安全保障制度建設和逐步完善。
目標任務:從2009年開始,利用3年時間,組織實施廣西邊境壹線農村危房改造和少數民族聚居村寨、革命老區、貧困地區30萬戶農村危房改造試點,以解決和改善邊境壹線地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及革命老區農村部分貧困群眾的住房安全問題。在3年試點的基礎上,再用3年時間,全面完成127.5萬戶的農村危房改造任務,徹底解決農村困難群眾最基本的住房安全問題,以達到改善農村困難群眾生活條件、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的目的。
三、基本原則
(壹)政府主導、農民主體。縣級人民政府是實施農村危房改造的組織者,要加強領導和協調,整合各方資源,調動各方面積極性形成工作合力;縣級建設主管部門是農村危房改造的直接承擔者,要加強引導、搞好服務;廣大農民群眾是農村危房改造的主體,要充分尊重群眾的意願,引導群眾積極、主動建設美好家園。
(二)公平、公開、公正。要規範程序,嚴格管理。公開資助政策、公開申請審批程序、公開審批結果,陽光操作,接受群眾監督。
(三)因地制宜、經濟實用。農村危房改造必須從農村實際出發,確保改造的住房既經濟、適用、安全、節能、衛生,又美觀大方,避免大拆大建和形象工程;要註意量力而行,“壹村壹策”,以當地農民最易於接受的方式開展工作,形成各具特色的建設格局,不搞“壹刀切”。
(四)統壹規劃、分步實施。科學合理編制農村危房改造規劃和年度計劃。堅持統壹規劃,分步實施,按照輕重緩急有序推進,先易後難,循序漸進。
(五)適當集中、節約用地。在尊重群眾意願的基礎上,結合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引導群眾適當集中興建住房,建設農村社區。新建、改建住房要符合鎮、鄉和村莊規劃,優先安排利用原宅基地、閑置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
(六)最貧窮、最危險、最積極優先。農村危房改造優先考慮居住在最危險房屋中最貧窮的困難戶,特別是分散供養五保戶、低保戶和其他農村貧困農戶。建立合理的農村危房改造動態管理機制,對“等、靠、要”現象嚴重,組織工作不力,推進農村危房改造積極性不高的地方,適時適當調整農村危房改造任務量。
四、農村危房改造的內容和要求
(壹)農村危房改造規劃和設計。壹是處於地質災害危險地帶需要搬遷的村屯和危房超過10戶以上的自然村寨,應編制村莊危房改造規劃,規劃應包含“五改”即危改、水改、路改、廁改、竈改的內容,並盡可能直觀,讓群眾看得懂。二是做好農房設計和標準圖集的制定。三是按程序報審村莊危房改造規劃和房屋設計。
(二)農村危房改造形式。納入改造範圍的,是危險狀況評定為壹和二級(即國家標準的D和C級)的農村危房。壹級,指整體危險,需要拆除重建的危房;二級,指局部危險,通過對局部構件進行更換、維修,即可恢復正常使用功能的危房。農村危房改造要實事求是、因地制宜地采取結構修復加固、或拆除集中重建、分散重建的改造形式,盡量就地維修或拆建,避免異地大規模遷建;處於地質災害危險地帶或自然村危房連片超過10戶以上的村屯,原則上在統壹規劃的基礎上,集中連片建設。
(三)農村危房改造建設標準。農村危房改造建設面積,家庭人口2人或1人的,原則上每戶不超過40平方米;家庭人口3人(含3人)以上的,原則上每戶不超過60平方米,重點解決居住安全問題。
(四)農村危房改造要求。壹是農村危房改造,具備條件的,要結合抓好道路、飲水、通電等基礎設施建設,整體改變農村面貌。二是要註意保護好歷史文化名村和特色景觀旅遊村,做好傳統民居的修復和保護工作。三是對木結構危房的改造,在可能條件下,各有關市縣要試點探索引導和幫助村民將木結構房屋的柱、梁、墻和樓板、屋頂等構件由可燃性材料改為不燃或難燃性材料,提高房屋的耐火等級,消除火災隱患。四是位於抗震設防區的房屋應達到當地抗震設防標準要求。五是五保戶相對集中的地方,可在鄉(鎮)或行政村集中修建五保戶供養點。
五、農村危房改造項目工程及其概算安排
廣西農村危房分布基本覆蓋全區各縣(市、區),***涉及109個縣(市、區),其中城區35個。組織實施農村危房改造工程,大體上分為兩大階段,2009-2011年為試點階段,2012-2014年為逐步鋪開階段。廣西是後發展、欠發達地區,各地財力大都為“吃飯財政”,基礎十分薄弱。推進農村危房改造項目只能從實際出發,盡力而為,量力而行。
試點階段(2009-2011年)。2009-2011年依序分別為農村危房改造壹期、二期、三期工程,***安排30萬戶左右農村危房改造試點。其中,試點階段第壹期2009年6月~2010年1月,實施改造8.3萬戶,按廣西農村目前每平方米平均造價約500元的建房成本和每戶建60平方米住房計算,每戶平均約需3萬元(以下采用的投資估算標準同),***需投資約24.9億元;第二期2010年1月~12月,實施改造10萬戶,***需投資約30億元;第三期2010年10月~2011年12月,實施改造11.7萬戶,***需投資約35.1億元。
鋪開階段(2012-2014年)。2012-2014年依序分別為農村危房改造四期、五期、六期工程,每年安排壹批縣(市、區)開展農村危房改造工程。四期工程(2012年)實施改造30.0萬戶,需要投資約90.0億元;五期工程(2013年)實施改造32.0萬戶,需要投資約96.0億元;六期工程(2014年)實施改造35.5萬戶,需要投資約106.5億元。
(壹)試點階段
1. 2009年(壹期)。對列入國家擴大農村危房改造試點範圍的35個邊境縣(市、區)、少數民族自治縣和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36.5萬戶(含茅草樹皮房約3.7萬戶)中的8.3萬戶(含茅草樹皮房20621戶、農村殘疾人危房7060戶)農村危房實施改造試點,估算投資24.9億元(詳見附表)。其中,完成陸地邊境0-20公裏所有農村茅草房、樹皮房改造;東興市完成全市農村危房改造。
2. 2010年(二期)。對列入國家擴大農村危房改造試點範圍的35個邊境縣(市、區)、少數民族自治縣和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以及有農村殘疾人危房的縣(市、區)***10萬戶(含茅草樹皮房約2.1萬戶、殘疾人危房9112戶)農村危房實施改造試點,估算投資30.0億元。其中,全區完成農村茅草樹皮房和殘疾人危房的改造;防城區、田林縣完成全縣(區)農村危房改造(詳見附表)。
3. 2011年(三期)。對列入國家擴大農村危房改造試點範圍的35個邊境縣(市、區)、少數民族自治縣和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以及其他貧困地區的11.7萬戶農村危房實施改造試點,估算投資35.1億元。其中,桂林秀峰區、北海海城區、欽州欽北區、賀州富川縣、河池大化縣、來賓金秀縣、崇左龍州縣、憑祥市等8個縣(市、區)完成全部農村危房改造(詳見附表)。
(二)鋪開階段
1. 2012年(四期)。安排隆安、馬山等98個縣(市、區)農村危房改造任務。計劃完成農村危房改造30萬戶,建築面積約1800萬平方米,估算投資90億元。其中,南寧青秀區、西鄉塘區、邕寧區,柳州柳南區、柳北區、三江縣,桂林疊彩區、象山區、七星區、靈川縣、全州縣、恭城縣,梧州萬秀區、蝶山區,北海銀海區,防城上思縣,貴港港北區,玉林市福綿區,百色靖西縣,崇左扶綏縣等20個縣(市、區)完成全部農村危房改造(詳見附表)。
2. 2013年(五期)。安排隆安、馬山等78個縣(市、區)的農村危房改造任務。計劃完成農村危房改造32萬戶,建築面積1920萬平方米,估算投資96億元。其中,南寧興寧區、江南區、良慶區、隆安縣、武鳴縣,桂林雁山區、興安縣、永福縣,梧州長洲區、藤縣,北海鐵山港區,玉林容縣,百色那坡縣、田東縣、平果縣、樂業縣,河池天峨縣、羅城縣、環江縣,來賓合山市等20個縣(市、區)完成全部農村危房改造(詳見附表)。
3. 2014年(六期)。安排馬山、上林等58個縣(市、區)農村危房改造任務。計劃完成農村危房改造35.5萬戶,建築面積2130.0萬平方米,估算投資106.5億元。完成全區127.5萬戶農村危房改造(詳見附表)。
六、農村危房改造資金籌措使用
(壹)資金籌措。按廣西農村目前每平方米平均造價約500元的建房成本和每戶建60平方米住房計算,每戶平均約需3萬元,利用6年實施127.54萬戶改造,***需投資382.62億元。采取“爭取國家支持壹點,省級補助壹點,市、縣級補助壹點,農戶自籌壹點,社會捐助壹點”的辦法多渠道籌集資金。即:2009年,申請中央專項資金按平均每戶0.5萬元給予補助,自治區、市、縣三級按照1∶0.8∶0.2的比例配套,即按0.5萬元、0.4萬元、0.1萬元給予平均每戶補助1萬元,其余農村危房改造資金由危房改造戶自籌和投工投勞解決。2010-2014年,自治區、市、縣配套資金將根據中央資金補助情況進行籌措和安排。
(二)資金使用。各縣對農村危房改造戶的具體補助標準由各縣級農村危房改造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縣級危改辦”)根據本地農村危房等級、改造方式、農戶經濟狀況和財力等因素制定,經設區城市農村危房改造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設區城市危改辦”)審查同意,報自治區保障性安居工程和農村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自治區危改辦”)審批後實施。
各縣級危改辦在制定具體補助標準時,要體現對邊境農村危房,以及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是農村獨生子女家庭和雙女結紮家庭的優先優惠,要按照重點保障和特殊扶助的要求,優先照顧居住在壹級危房中的殘疾人家庭。
(三)補助資金的使用。市、縣財政設立“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專戶,對財政資金實行專戶管理、統壹使用、封閉運行。項目動工前,按經審批的補助額度先預付10%補助資金,項目動工後,預付30%,主體工程完成後支付40%,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後付清余款。
七、政策措施
(壹)健全機構,加強領導。為確保改造工作的順利進行,自治區人民政府成立自治區保障性安居工程和農村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即自治區危改辦),辦公室設在自治區建設廳,負責統籌協調項目的推進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建設廳主要領導擔任,成員從各相關部門抽調。各市、縣也要成立相應的機構加強對農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領導。
(二)明確職責,推進實施。改造項目實施過程中,要努力推動構建“黨委政府統壹領導、部門齊抓***管、村民委員會組織管理、村民群眾***同參與”的農村危房改造工作機制。各相關地方政府要做到壹把手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層層落實工作責任,明確責任人,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落實各項措施,及時解決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1. 自治區保障性安居工程和農村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工作職責。
建設部門牽頭負責改造項目的指導和協調,並會同有關部門負責編制農村危房改造實施工作方案,制訂農村危房認定標準和改造範圍,核查農村危房改造規模、數量;審定各市制定的農村危房改造建設標準和補助標準。對農村危房改造試點工程項目進行技術指導,統籌安排項目補助資金,指導和協助抓好農村建築工匠、村莊規劃協管員的培訓工作。
發展改革部門按照國家擴大農村危房改造試點的精神,與建設、財政等部門***同組織編制農村危房改造中長期規劃和農村危房改造實施方案;負責爭取對口部委補助資金,並配合相關部門***同爭取對口國家補助資金、統籌項目建設資金投入危房改造工程,檢查、指導各地農村危房改造工作。
財政部門負責與相關部門***同爭取國家補助資金及自治區級配套資金的籌措,統籌、審核和分配有關補助資金,設立專戶專賬管理,並對補助資金的安排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民政部門做好農村危房改造工程項目中農村五保戶、低保戶和農村困難戶的核查、統計工作;計生部門做好農村計劃生育困難戶的核查、統計工作;殘聯部門做好農村殘疾人困難戶的核查、統計工作。民政、計生、殘聯等部門要加強聯系,避免重復統計農村困難戶的情況發生,並***同協助建設部門做好農村危房改造試點項目建設的管理和實施工作。
扶貧部門負責與相關部門***同爭取國家對口危房改造補助資金投入農村危房改造試點項目,對貧困村中集中連片改造10戶以上的未通路的自然村屯的通屯道路建設給予扶持,並按扶貧資金、項目管理規定進行資金安排和項目管理,配合做好農村危房改造試點項目實施工作。
審計部門負責對項目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專項審計。
水利、電力、交通部門負責通水、通電、通路的技術指導、檢查和資金、政策的重點支持。國土部門負責協調解決農村危房改造項目中涉及的宅基地安排、置換、調整等相關工作。監察、民委、林業等相關部門按部門職責密切配合做好項目實施工作。
2. 相關設區城市人民政府工作職責。組織領導轄區各縣(市、區)開展農村危房改造試點工作,指導制定工作方案和項目計劃,協調解決有關問題,整合落實市配套資金投入項目建設,統籌工作進度,加強督促檢查。相關部門的工作職責參照自治區直有關單位的職責確定。
3. 相關縣(市、區)人民政府工作職責。承擔農村危房改造試點工作的直接組織領導責任,負責工作方案的制定和組織實施,協調解決有關問題,整合落實縣配套資金投入項目建設,統籌工作進度,加強督促檢查,開展工程質量監督,組織竣工驗收。相關部門的工作職責參照自治區直有關單位的職責確定。
4. 相關鄉(鎮)人民政府工作職責。負責具體組織實施轄區範圍內農村危房改造項目,負責做好農村危房的核查落實、數據上報等工作,做好農村危房改造涉及農戶的思想發動、組織實施、項目推進、工作協調等工作,協助開展農村建築工匠、村莊規劃協管員培訓,落實建房審批、技術服務等相關工作,以及相關配合工作。
(三)整合資源,形成合力。要將民政、財政、發改、建設、民委、國土、農業、水利、扶貧(農辦)、林業、廣播電視、殘聯、電力等部門資源進行整合,並本著“渠道不改、投向不變、統籌安排、各負其責”的原則,形成合力;完善分級負責、部門分工合作的工作機制,***同推進農村危房改造試點工作。
(四)政策扶持,簡化手續。國土部門要將宅基地納入新壹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增減掛鉤統籌安排,簡化審批手續,對納入整村推進範圍的,可以結合土地整理項目壹並實施;林業部門對用於危房改造的自有林木優先安排采伐指標,配套安排沼氣池修建,給予資金補助;建設部門根據國家和自治區規定的權限減免屬於本級收入的行政事業性收費;供電部門完成供電線路的改造工作;文化廣播電視部門積極配合擴大農村廣播電視覆蓋面;水利部門負責人畜飲水配套;公路部門加快通村公路建設;金融部門幫助解決群眾建房小額貸款問題。
(五)社會動員,援建幫扶。充分發揮基層組織作用,采取自建、援建和幫建相結合的方式,發動親幫親、鄰幫鄰,調動村、組積極性,開展社會互助,動員機關單位、工商企業、社會各界捐款捐物幫助農村困難農戶進行危房改造。
(六)監督檢查,確保安全。監察、審計、財政、民政、建設等相關部門要研究制定農村危房改造工程資金使用管理辦法、農村危房評定標準、農村危房改造技術導則、農村危房改造管理辦法、農村危房改造工程驗收辦法等,切實加強對工程質量、工程進度、資金使用管理的督促檢查,嚴肅紀律,確保工程質量和資金安全、高效。宣傳部門和新聞媒體要大力宣傳試點工作的經驗和做法,加強輿論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