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顯示,停止執行同壹套房繳存人辦理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或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二選壹的政策,恢復“可提可貸”。
同時,對於繳存職工家庭購買第二套住房或申請第二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下調至30%。北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該政策解讀時表示,今年年初,北海市已將繳存人家庭購買第二套住房或申請第二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60%下調至40%。為進壹步釋放改善性住房消費需求,此次繼續下調二套房或二次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從40%降至30%,減少換房成本,有力支持繳存人實現從“有居”到“優居”的轉變。
北海對無自有住房繳存人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額度進行調整,其中,市本級(含海城區、銀海區、鐵山港區)的單身職工為700元/月·戶、已婚職工為1400元/月·戶;合浦縣的單身職工為600元/月·戶、已婚職工為1200元/月·戶。
《通知》顯示,自既有住宅加裝電梯項目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規劃許可意見等批準建設文件)之日起,在不超出職工本人家庭所分攤的電梯加裝費用總額(扣除財政等補貼)的情況下,繳存人可在三年內壹次或多次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北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解讀稱,增加加裝電梯提取頻次,是根據《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關於加大住房公積金對繳存人租房和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支持力度的通知》(桂建發〔2022〕7號)精神,將加裝電梯提取的申請辦理時限由“壹年限提壹次”增加到“三年內壹次或多次”,有利於減輕步梯住戶的經濟壓力,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住房保障功能。
對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適當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其中,生育二孩家庭的最高貸款額度為單身職工45萬元、已婚職工55萬元;生育三孩及以上家庭的最高貸款額度為單身職工50萬元、已婚職工60萬元。另外,對在北海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可按經備案的租房合同確定的實際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積金。
北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解讀稱,住房政策向多子女家庭傾斜,實施差異化租賃和購買房屋的優惠政策。壹是對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適當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目前,北海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單身職工40萬元、已婚職工50萬元。若生育二孩的繳存職工家庭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申請公積金貸款的,其最高貸款額度在現行政策規定的基礎上提高5萬元,即單身職工45萬元、已婚職工55萬元;若生育三孩及以上的繳存職工家庭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申請公積金貸款的,其最高額度在現行政策規定的基礎上提高10萬元,即單身職工50萬元、已婚職工60萬元。二是對在北海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可按經備案的租房合同確定的實際房租支出提取公積金。此舉既促進了“租購並舉”,也為推動實現適度生育水平提供了有力支撐,將對維護北海市房地產市場健康穩定發展和人民群眾改善居住條件起到積極的作用。
以上政策自2022年11月1日起開始執行。申請人在辦理住房公積金業務時,預售商品房按《不動產登記證明》登載時間劃分,現房按《不動產權證書》登載時間劃分,建房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登載時間劃分,大修住房按《房屋安全鑒定書》登載時間劃分,2022年11月1日前的按調整前政策執行,11月1日(含當天)以後的按新政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