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麽妳對“五證”怎麽看呢?我給妳壹個方法。這五個證中最重要的是看兩個證,壹個是國有土地使用證,另壹個是預售許可證。應該頒發這兩個證書。如果妳準確地看他們,總的來說不會有任何問題,尤其是預售證。特別需要提醒的是,購房者在查看五證時壹定要看原件,復印件容易被騙。在簽訂合同之前,您應該看清楚您預先購買的房屋是否在預售範圍內,以確保將來順利辦理產權證。
買房過程中涉及的法律問題
作為購房者,它是普通人生活中非常重要的問題,也就是說,妳必須先安居才能樂業。因此,對於普通人來說,購買壹套滿意的住房是壹個非常重要的問題。然而,在購買房屋的過程中存在許多問題,這些問題不時在報紙或其他新聞媒體上披露。事實上,許多問題應該說,如果買房者更加謹慎並對買房知識有更好的了解,許多問題都可以避免。
個人在購房時,壹般分為三個階段。
首先,在買房之前,買家首先應該仔細選擇壹個物業項目,即您打算購買什麽樣的房子。首先,妳應該考慮它的地理位置,公寓類型及其周圍環境。了解開發商的信用狀況非常重要,也就是說,在買房之前,買家應該對您選擇的物業項目有壹些基本的了解。這些基本理解之壹是了解開發商的信用狀況。後面,我會從哪些方面談開發商的信用。
第二,簽訂認購書和貨物買賣合同,包括簽訂補充條款。購房者在簽訂認購書和商品買賣合同時應註意查驗五證。後面我會講什麽叫五證。繳納定金,簽訂確認書,選擇付款方式,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然後支付購房款,並辦理銷售或預售登記,這是購房中的第二個階段。
第三,房屋交付和產權登記意味著開發商在完成登記後簽署“兩書”,接受物業並申請產權證。
具體來說,涉及到壹些法律問題。
首先,如何閱讀銷售手冊。售樓書通常是開發商制作的宣傳廣告。在閱讀售樓書時,首先要註意售樓書中是否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這是衡量開發商資質的重要標準。為了確認預售許可證的真實性,人們可以通過在互聯網上查詢和檢查來檢查房地產開發商是否名副其實並具有預售許可證。其次,您可以根據自己的要求審查售樓書的外觀,社區的整體布局,價格,位置,房型,規劃設施,優惠條件和投資者,並決定是否購買。閱讀時,有必要弄清楚銷售手冊中的廣告信息。有些開發商會用壹些模糊的方式來解釋它,例如開車多少分鐘,10分鐘車程和5分鐘車程來解釋它的位置有多合適和優越。那麽這5分鐘車程和10分鐘車程的可擴展性就非常大了。妳是開小汽車還是公共汽車?速度是多少?所以用幾分鐘時間。但是,這在銷售手冊中經常出現,我們應該特別註意。
如何保證售樓書內容的法律效力?看到售樓書後我真的很感興趣,但我擔心我最終買下房子後,它不會像售樓書上描述的那樣精彩?我們做什麽呢根據法律規定,如果我們想從法律上確保售樓書本身具有法律效力,就必須將售樓書的內容明確寫入後續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中,這是法律要求的。如果我只是相信售樓書中描述的該樓盤的優美環境,這麽好的公寓和這麽好的地段,並想保證和約束開發商按售樓書履行義務,我就會把售樓書的內容寫進合同裏。在這種情況下,壹旦開發商未能根據銷售合同規定的條款履行其義務,他將承擔責任。
售樓書檢查完畢後,需要簽署認購書並支付定金,提醒購房者註意認購書中的定金和訂金之間的差異。定金是壹個特殊的法律概念,其目的是為了擔保合同的成立和履行,對定金有具體的規定。它有特定的法律內涵,叫做支付定金的人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接受定金的人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定金不是合同的擔保,它只起擔保作用,這叫交壹分定金。不履行債務的人可以要求返還定金。所以認購書上寫的定金壹定要區分,因為有不同的法律概念。通常情況下,房地產開發商在認購書中有這樣壹個條款,買房應從認購書簽署之日起算,否則不予退還。
建議買家在簽署認購書時,將此條款更改為簽署認購協議後多少天,再來與賣家討論正式合同。如果由於合同條款的分歧而無法簽訂合同,則應退還收到的定金。這應該對購房者更有利。
在認購書簽署後的幾天內,妳應該與房地產開發商簽署銷售合同,並且在簽署銷售合同時應該非常謹慎,因為買方的權利和義務體現在銷售中。壹旦日後與房地產開發商發生糾紛,購房合同是解決雙方分歧最重要的依據和憑證。因此,在簽訂合同之前,購房者需要仔細檢查開發商的資質和“五證”。如果是現房,開發商不需要按規定申請銷售許可證,而是應該在產權證中辦理審批手續並在產權登記部門登記。當妳申請房產證時,妳必須看開發商出售的房子是否包括妳想買的房子。
五證,壹是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二是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三是建設工程開工許可證,四是國有土地使用證,五是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簡稱“五證”。其中,前兩證由市規劃委頒發,建設城由市建委頒發,國有土地使用證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由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頒發。
那麽妳對“五證”怎麽看呢?我給妳壹個方法。這五個證中最重要的是看兩個證,壹個是國有土地使用證,另壹個是預售許可證。應該頒發這兩個證書。如果妳準確地看他們,總的來說不會有任何問題,尤其是預售證。特別需要提醒的是,購房者在查看五證時壹定要看原件,復印件容易被騙。在簽訂合同之前,您應該看清楚您預先購買的房屋是否在預售範圍內,以確保將來順利辦理產權證。
買房後,妳必須檢查或檢查“兩本書”。兩本書是什麽?兩本書是開發商通知購房者竣工驗收合格入住後提供的兩份法律文件。壹個是住宅質量保證書,壹個是住宅使用說明書。住宅質量保證書通常包括經工程質量監督部門核實的登記,以及在使用期限內承擔的保修責任。正常使用情況下,每個部件的保修期,例如防水為三年,墻面和管道滲漏為壹年,墻面抹灰為壹年,大型除砂為壹年,包括供暖和制冷系統等設備,潔具,開關等。其他零部件的保修時間可以由房地產開發商和用戶約定。
住宅使用說明書壹般應包括對開發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委托監理單位的說明,住宅建築的結構類型,裝修註意事項,水、汙水、電、煤氣燃燒器、消防等設施的配置,以及門窗的使用、配電負荷,承重墻、保溫墻體、陽臺等部位需要說明的問題。除非制造商另有規定,否則應將其附在住宅使用說明書中。
也就是說,壹套完整的房屋法律文書在買房過程中要查驗五證,同時收房時要有兩個賬本。更重要的是產權證。如果妳拿到產權證,全款買房的所有法律文件都應該是完整的。
在買房的過程中,還有壹個問題,在某些情況下,什麽情況下要簽訂合同來限制房屋的銷售以及什麽情況下要簽訂預售合同。限售合同是指妳想買的房子已經竣工驗收並交付給商品房。這時,開發商與買方簽訂了房地產銷售限制合同。如果妳買的房子還沒有竣工驗收,那就是期房。這時,房子的預售合同就簽訂了。
商品房銷售面積的計算方法有三種。壹種是按套房計價,壹種是按建築面積計價,還有壹種是按套內建築面積計價。通常,按套內面積計價的方法很少使用,但通常按建築面積計算,建築面積是指住宅面積的外圍線。壹般來說,商品房的銷售面積是套內銷售面積和分攤的公共面積之和,但對買家最有用的是套內使用面積,因為這個面積是買家真正可以使用的。因此,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有必要將該套房中的建築面積和公攤面積寫清楚。
因此,買房時,買方特別關註面積。有必要在合同中清楚、真實地寫下我自己的使用面積和分攤的公共面積是多少,以有效避免使用面積縮小給消費者帶來的不利影響。
在買房過程中,面積誤差如何處理?通常情況下,在標準商品房買賣合同中,對於面積差異的處理方式有兩種。壹種是雙方自行約定,只要套內面積不超過1%或0.5%,只要雙方都同意就可以了,多了少了怎麽辦。通常房地產開發商提供的房屋買賣合同不是這樣的,有壹個絕對比例,通常是3%。如果面積誤差比的絕對值小於3%,通常同意據實結算房款。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過3%的,買受人或購房人或約定的開發商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當然,如果協議如此明確,面積誤差比的絕對值在3%以內,即不超過實際結算價格,仍然是可以接受的。如果超過,開發商必須承擔違約責任並允許購房者退房。還有壹個問題。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通常會有不可抗力條款。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開發商延期交房的借口壹般是不可抗力。根據我國規定,不可抗力應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地震、洪水等。這種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可以免除開發商延期交房的責任,也就是免責。如果不是這樣,就不能約定為不可抗力。壹般情況下,開發商通常會擴大不可抗力的範圍。例如,如果他們在施工過程中遇到異常困難或重大事故,例如,政府在合同協議後頒布的法律法規與原來的法律法規不同,例如建築設施的批準和安裝延遲,它們都被視為不可抗力。從法律角度來說,我們覺得對購房者不公平,相當於擴大了不可抗力的範圍。因此,建議購房者對於不可抗力條款只需把握三個條件,即在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情況下,約定不在最小範圍內擴大。擴建後,延期交貨時,他可以說我免責。
還有壹個基本問題,購房合同的簽署人是誰?很簡單,簽訂購房合同應該是與房地產開發商簽訂的合同。然而,目前壹些開發商往往委托壹些中介機構負責其銷售活動。中介機構不能在沒有開發商簽字的情況下直接與買家簽訂銷售合同,這意味著中介公司不能以他的名義簽訂合同。簽訂合同時要把握好是開發商,不要委托中介公司以自己的名義簽訂合同。另外提示壹下,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我們要註意壹些比例數字。比如違約金是千分之幾還是萬分之幾,或者百分之幾,這些比例作為買房人壹定要註意,少壹點百分之幾,很多事情都差很多。
買賣時,壹是簽認購書,二是簽購房合同。購房合同有補充約定。這個補充協議往往是購房合同中沒有約定的內容,通常在補充條款中約定。需要提醒購房者的是,補充條款在某種程度上比房屋買賣合同中約定的條款更重要,因為補充條款是根據不同項目的不同具體情況而約定的。因此,在簽訂補充條款時應把握好幾個問題。
首先,售樓書和其他廣告的內容應明確寫入補充協議,這是維護購房者合法權益的壹個非常重要的方式。
二是明確了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的時間。因為買賣合同通常不會說需要多長時間才能辦完產權證,這通常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第三,如果抵押失敗,有必要明確雙方的責任。如今,買房通常需要抵押貸款。的確,在某些情況下,抵押貸款沒有完成。不做的原因很復雜,包括買家、房地產開發商,甚至銀行和壹些綜合因素。應該明確,如果抵押貸款無法完成,雙方各自的責任是什麽。
第四,明確公攤建築面積。目前最有爭議的是公共區域的分配,壹些開發商經常在公攤上做文章,因此有必要與開發商進行明確的協議,不僅要有壹個大致的公攤面積數字,還要約定公攤的哪壹部分並確定公攤的位置。現在有許多禮物,事實上,有時這是壹個共同的領域。
五是裝修標準要明確。以後逐步房地產開發項目是精裝修,那麽裝修的標準壹定要明確。例如,裝修的標準不應該含糊和模糊,例如進口材料和高級材料,但必須明確使用什麽品牌,甚至包括顏色。
第六,明確退房責任。在收到入住通知後,買家通常會花壹些錢來裝飾房屋,例如購買家用電器。但是,壹旦退房是由於開發商的原因,則需要指定開發商承擔什麽樣的責任,並在壹定日期內返還開發商,甚至包括銀行利息和罰款。
最後,購房者在購買商品房時是否需要聘請律師。商品房買賣涉及到很多專業的法律知識,普通買房人很難壹下子了解這些問題。因此,為了降低風險和防止銷售合同中的陷阱,建議買家在購買房屋的過程中聘請律師並請律師處理相關事宜,雖然會支付壹些費用,但風險會降低。
貸款開發商會為您處理。但是妳要提供壹些個人證明材料,比如個人收入證明、戶口本復印件(夫妻雙方的)、夫妻雙方身份證復印件、結婚證復印件等等。售樓處會給妳解釋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