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租住期限是多久
1、公租賃期限最長為5年,合同期滿承租家庭應當退出住房。
2、承租家庭需要續租的,應在合同期滿前3個月內提出申請,由產權單位會同相關單位復核,符合條件的續簽租賃合同。
3、承租家庭不符合承租條件暫時不能騰退承租住房的,租賃合同期滿後給予2個月過渡期,過渡期內按同類地段類似房屋市場租金收取租金。過渡期屆滿後承租家庭仍不退出承租住房的,按房屋產權單位規定的標準收取租金,具體在租賃合同中約定,拒不退出行為記入信用檔案。
買公租房的註意事項
1、承租人連續租賃保障性住房不少於5年,且符合保障性住房配售條件的,經出租人同意,可以購買承租的保障性住房,並遵守配售保障性住房的有關規定。但是,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禁止出售配租保障性住房的除外。出售政府投資建設的配租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管理,應當遵守財政部門的有關規定。
2、要滿足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城鎮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業職工、外來務工人員的承租需求。省轄市、縣(市)政府可根據本地保障房數量,結合住房保障總需求,對政府擁有產權的公租房,探索實行先租後售、租售並舉。
3、用於出售的公租房原則上不超過當地公***租房規劃建設總套數的30%,公租房承租對象租住壹定年限(壹般為3~5年)後,仍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可選擇申請購買所租住公租房全部或部分產權,也可繼續承租;不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要予以騰退,不得申請購買所租住公租房。
4、老百姓既可選擇購買公租房的全部產權,也可選擇購買部分產權。如果購買部分產權,保障對象出資所占份額壹般不低於總房價的50%。
5、如果購買的是部分產權,那麽,頭次購買部分產權後的5年內,可按原價繼續購買剩余的產權份額;超過5年,房價要重新核定。價格方面,公租房出售價格參照周邊同地段、同品質普通商品住房銷售價格確定,並給予壹定的價格優惠。優惠後均價不得低於同地段、同品質普通商品住房銷售均價的80%。政府部門還可以根據樓層、朝向等因素適當設置樓層差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