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壹步落實科學發展觀,推動實施科教興國和人才強國戰略,加快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步伐,現就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提出以下意見。
壹是充分認識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的重要意義。高校畢業生是國家寶貴的人力資源,他們的就業是壹個事關全局的重大問題,不僅關系到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而且直接影響到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當前,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化和經濟結構的戰略性調整,壹方面,高校畢業生就業面臨壹些困難和問題,另壹方面,基層特別是西部地區、艱苦邊遠地區、艱苦行業和廣大農村仍然人才短缺。積極引導和鼓勵商學院畢業生到基層工作,有利於青年人才健康成長和改善基層人才隊伍結構,有利於促進城鄉和區域經濟協調發展,有利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和鞏固黨的執政地位。各地各部門要站在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全局的高度,統壹思想,提高認識。要在充分發揮高校畢業生人才資源市場配置的基礎上,進壹步加大政府宏觀調控力度,切實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努力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長效機制。
第二,積極引導高校畢業生樹立正確的成功觀和就業觀。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國務院關於進壹步加強和改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見》(鐘發(2004)16號),開展積極有效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導大學生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自覺把個人理想與國家和社會需要結合起來。要通過社會實踐等途徑,幫助大學生深入了解國情社會,正確認識就業形勢,樹立建功立業、處處建功的理念,積極到基層鍛煉成才。要加大宣傳力度,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宣傳黨和政府關於高校畢業生基層就業的政策,大力宣傳高校畢業生基層創業的先進典型,唱響到基層、到西部、到祖國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業的主旋律,在全社會形成良好的輿論導向。
三、完善優惠政策,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工作。要完善人力資源市場配置與政府宏觀調控相結合的運行機制,進壹步消除政策障礙,完善社會保障體系,促進高校畢業生到西部地區、艱苦邊遠地區和艱苦行業就業。對到西部縣級以下基層單位和艱苦邊遠地區工作的高校畢業生,實行來去自由政策,可根據本人意願,將戶口留在原居住地或遷入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工作5年以上的,可根據本人意願,隨遷至原籍或除直轄市外的其他地區工作。凡落實接收單位的,應允許接收單位在該地區落戶;需要人事代理服務的,相關機構應當提供全面免費的代理服務。對畢業後自願到艱苦地區和行業工作並服務壹定年限的學生,在校期間國家助學貸款本息由國家償還。艱苦邊遠地區和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就業可提前進行,L-2工資標準可定高。
四、積極鼓勵和支持高校畢業生在基層自主創業和靈活就業。我們應該大力倡導大學畢業生在就業時發揚自強自立的精神,勇於在市場經濟的大潮中競爭。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創造良好的政策環境和市場條件,鼓勵和支持高校畢業生到基層自主創業和靈活就業。對從事個體經營的高校畢業生,除國家限制的行業外,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註冊之日起,三年內免征登記註冊、管理、許可等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要加強大學生創業意識教育和創業能力培養,為到基層創業的高校畢業生提供有針對性的項目、咨詢等信息服務,對需要貸款的人員提供小額貸款擔保或貼息。有條件的地區可以通過財政和社會渠道籌集“高校畢業生創業資金”。對於從事自由職業、短期職業、自主創業等的高校畢業生。各級政府應提供必要的人力勞動保障服務,並在戶籍管理、勞動關系形式、社會保險繳納和保險關系接續等方面提供保障。
五、大力支持各類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單位聘用高校畢業生。中小企業和非公單位是高校畢業生就業的重要渠道。各級黨委和政府要為高校畢業生到這些企業和單位工作營造氛圍,暢通渠道,創造條件。對非公單位聘用非本地高校畢業生,省會及省會以下城市要取消落戶限制。在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單位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在專業技術職稱評定中應與國有企業職工同等對待;對其中從事科技工作的人員,在按規定程序申報國家和地方科研項目和資金、申報相關科研成果或榮譽稱號時,應根據情況給予關註和支持。要規範人才和勞動力市場秩序,加強人事勞動保障執法監管,通過法律、經濟和行政手段,規範高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的“雙向選擇”行為。要加強對各類企業簽訂勞動合同、支付勞動報酬和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監督檢查,維護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單位聘用的高校畢業生的合法權益。在非公單位就業並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高校畢業生,今後被錄用或招聘到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其繳費年限可合並計算為工齡。
六、探索建立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制度。為幫助回原籍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提高職業技能,促進供需對接,各地要創造條件,探索建立高校畢業生見習制度。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可根據實際需要,聯系部分企事業單位為高校畢業生建立實習基地或提供實習崗位,安排實習指導教師,組織實習就業培訓,促進其盡快就業。壹般來說,試用期不超過壹年。見習期間,見習單位和當地政府提供基本生活補助。當地相關服務機構要為這些畢業生提供免費的人事代理和就業指導服務。
七、逐步實施省級以上黨政機關從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高校畢業生中錄公務員。省級以上黨政機關在貫徹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指導各地區各部門開展工作方面,負有十分重要的責任。他們需要有壹支德才兼備、熟悉基層的業務素質好的幹部隊伍。自2006年起,省級以上黨政機關招錄公務員,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高校畢業生(含報考特殊專業職位的人員)招錄比例不得低於三分之壹,此後逐年提高。被招錄到省級以上黨政機關且無基層工作經歷的高校畢業生,要有計劃地安排到縣以下基層單位工作1至2年。副省級城市黨政機關公務員考試參照上述辦法執行。今後選拔縣處級以上黨政領導幹部時,要註意選拔有基層工作經歷的高校畢業生。
八、加大選拔優秀高校畢業生到基層鍛煉的力度。是青年人才成長的重要途徑,也是優化基層公務員隊伍結構、提高基層幹部素質的有效途徑。為進壹步擴大選調生規模,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每年要選派壹定數量的優秀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主要充實農村鄉鎮和城市街道等基層單位。各級組織人事部門要加強對選調生的日常管理和培訓。在基層工作2至3年後,按照幹部“四化”和德才兼備的原則,按照有關規定,結合工作需要,選拔任用部分人員到鄉鎮、街道領導崗位任職。今後,縣級以上黨政機關要優先從選調生招錄公務員。
九、實施高校畢業生到農村服務計劃。目前,農村教育、醫療衛生、現代農業技術推廣等方面人才嚴重短缺。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就業,是促進農村發展的客觀要求。各級黨委和政府要重視加強農業推廣服務機構和動物防疫體系建設,搭建吸引高校畢業生的舞臺,既有利於高校畢業生就業,又有利於推進“三農”工作。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要繼續做好“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計劃”,為西部地區初等教育、醫療衛生、文化和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等公共事業發展提供階段性服務。要進壹步落實和完善配套政策,豐富服務內容。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也要有計劃地選派高校畢業生到本地區農村服務。從2005年開始,連續5年每年招收約2萬名高校畢業生,支教、支農、支醫、扶貧工作主要安排在鄉鎮。時間壹般兩到三年,工作期間給予壹定的生活補助。安排到西部地區農村中小學、醫療衛生機構、農業技術推廣服務機構工作的高校畢業生,由財政安排專項資金支付生活補貼。服務期滿後,進入市場自主擇業的,有關部門應當協助在系統內推薦就業。今後晉升高級職稱時,同等條件下應優先評優。報考公務員的,可通過適當提高分數等優惠政策予以優先考慮。對已被錄取為研究生到基層服務的高校畢業生,保留2年;對在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服務2年以上的高校畢業生報考研究生,給予適當優惠,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十、大力推進高校畢業生進村、進社區工作。要把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與加強基層組織建設結合起來。從2006年起,國家每年將有計劃地選派壹定數量的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和社區工作。到城市社區就業的,工資可以由當地財政和社區* * *解決。在農村就業的,可通過法定程序安排擔任村黨支部、村委會相應職務,市縣政府可給予適當生活補助,其人事檔案由縣級人事部門管理。這部分人員應該作為今後補充鄉鎮、街道幹部的重要來源。工作2年後報考公務員的,采取適當增加分數等優惠政策優先錄用;對報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條件下,應給予適當優待,優先錄取。力爭用3到5年時間,基本實現全國每個村、每個社區至少有1名高校畢業生的目標。
十壹、加大對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的資金支持。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壹方面要以基層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為長遠基礎,另壹方面要加大資金支持力度。地方財政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和發展需要安排專項資金,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中央財政將繼續加大轉移支付支持力度。
十二、為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的基層單位增加周轉編制。為緩解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急需人才與人員編制不足的矛盾,在嚴格控制總體人員編制的前提下,組織人事部門會同人事編制部門,每年向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鄉鎮下達壹部分周轉人員編制,用於接收應到或即將到的高校畢業生。
十三、實行面向基層就業的定向招生制度。根據基層實際和需求,采取適當優惠政策,對中西部地區學生實行定向招生,畢業後到中西部地區基層和艱苦行業就業。要嚴格招生管理,嚴格執行定向招生協議,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確保這些學生完成學業後到約定單位服務。高職院校要以就業為導向,廣泛加強與用人單位的合作,積極推行學歷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努力培養更多適合基層的高技能人才;農村經濟發展急需的實用人才。
十四、認真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信息服務工作,高校就業指導服務機構要與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職業介紹機構合作,加強與社會用人單位的溝通,逐步建立統壹的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信息和網絡,實現高校、省、國家三級就業網絡的銜接和就業工作的信息化,及時發布高校畢業生需求信息。為學生和用人單位搭建壹個方便、快捷、覆蓋面廣、信息豐富的平臺。各級政府要統籌建設高校畢業生市場、人才市場和勞動力市場,使現有各類人才和勞動力市場聯網、對接,加快統壹人才市場建設。當前,應在現有市場上設立不同類型的專業市場,特別是針對高校畢業生的專業市場,提高供需對接的針對性,既方便高校畢業生求職,也有利於用人單位選擇合適的高校畢業生。
十五、適應基層經濟社會發展需要,進壹步深化高等教育改革。要根據國家發展和社會需求,科學規劃高校的區域布局和層次結構,明確不同層次高校的辦學宗旨和目標。要加強對高等教育發展的分析和預測,保持合理的招生規模,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對人才的需求調整學科和專業。要加強素質教育,註重學生技能訓練和社會實踐,提高畢業生適應市場和基層需求的能力。要加強對學生的職業發展指導,開設相關職業發展輔導課程,幫助他們樹立面向基層的職業意向。教育、引導和幫助學生到基層就業,大力整合校園資源,形成各部門和教師關心和促進學生就業的強大合力,是高校的重要任務。
十六、加強對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的領導。高校畢業生就業是整個社會就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涉及方方面面,是壹項長期任務。各級黨委和政府要結合本地實際,明確目標任務,采取有效措施,創新工作方法,落實各項政策,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組織人事部門要把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作為人才隊伍建設的壹項基礎性工作。要在政治上關心基層工作的高校畢業生,在工作上關心他們,積極創造條件,讓他們在基層經濟社會發展的各項事業中貢獻自己的才華。為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以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建立紮根基層、做出貢獻的優秀人才評選表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