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的大地主與曹太後等人密切配合,堅決反對,這註定是不可能的。
其次,王安石是個男人。。。
我能說什麽呢?
除了官方的評論,這個人是壹個復雜的集合。
可能有改革的願望,但是方法不當,樹敵太多,在後世被詬病最多。
以現代人的眼光來看,“民不加稅,國用足矣”在當時完全是個偽命題。
北宋三害——冗官、冗兵、冗費。官員重疊的床架甚至可以給親戚孩子帶來十幾個“影印”。國家財政拮據,巨額軍費開支和官費拖累經濟,仁宗朝不得不改變。宗申剛即位時,急於扭轉這壹局面,激活了“名震全國三十年”的王安石。
所以有等損法、市場交換豁免法、青苗法、養役法、田畝均稅法、農田水利法。《孫子兵法》、《護甲法》、《護馬法》很快出臺。
然而,除了王紹率軍進攻吐蕃、收復何斌五州的熙和路之外,王安石的變法在內政、軍事、經濟、財政等諸多方面都沒有取得成果。
相反,改革的危害是巨大的,以最有意義的青苗法為例——沒有實際作用。
《青苗法》規定,以長平、廣匯倉庫積累的錢為基礎,在糧價高的時候以低於市場價的價格出售儲存的糧食,以低於市場價的價格收購儲存的糧食。積累的現金每年分兩期,即需要播種和夏秋未熟的正月和五月,農民在自願的基礎上向政府借貸錢物。收獲後,加上夏秋稅,利息提高十分之二或十分之三,糧食或現金就歸還了。青苗法讓農民不被不合時宜的“兼並之家”的高利貸剝削,讓農民“與時俱進”
聽起來不錯,類似於現代的“農業小額信貸”。
事實上?
全國各地差異很大。
江南和成都平原地區本身比較富裕,農民不需要這些小錢,也不願意貸款。而山西、陜西、山東等丘陵地區的農民願意借錢,卻拿不到錢。
地方官員為了達到上級下達的利潤目標,要麽強迫不必要的農民貸款,要麽把錢交給地主放貸,需要貸款的人卻拿不到。
人民能滿意嗎?
這是王安石所處的環境和知識無法解決的問題,只能簡單地歸結為反對派的抵抗。
另壹個問題是,王安石對異己采取了極其激烈的措施,經常以辭職來威脅皇帝懲罰反對的大臣,並對他們實施懲罰。
著名的文化領袖蘇東坡本來是支持王安石的,但是他在鎮守制度的時候看到農民對變法的厭倦——好像還有壹些地方豬叫安石,他也看到了農民的反感。所以蘇東坡的冷熱論意在妥協,區別對待實際情況進行改革,立刻遭到王安石的無情打擊,不同意改革就是我的敵人。
其實黨爭從北宋後期就開始了。
王安石既然破壞了政治和諧和“君子政治”的傳統,報復是必然的。
宗申死後,哥打太後和當權的舊黨立即廢除新法,驅逐新法幹部。哲宗上臺後,利用張春等人對舊黨員進行報復和驅逐。哲宗死後,張春被皇太後驅逐。結果沒幾天,書畫皇帝又開始用蔡京等新黨,二十年,然後又是壹輪報復。
北宋,壹個世界歷史上文化、科技、經濟、制度最輝煌的朝代,在報復與反報復中來來回回,持續了70年,直到統治階級精英傾家蕩產。最後剩下的只是壹群只知道拍上司馬屁的人。普通官員和普通人麻木地看著國家被直女毀掉。
究其根源,王安石變法起到了極其惡劣的破壞和導向作用。
所以,談論王安石變法的成功能否改變北宋的最終滅亡是沒有意義的。
首先,改革不可能成功。
其次,即使改革可以在全國全面推行,也改變不了體制的弊端。
再次,北宋的滅亡不是因為變法,而是因為變法破壞了君子政治制度,最終消滅了大部分政治精英。
最後,宋哲宗和宋徽宗的驕奢淫逸,以及對蔡京等新黨的無節制信任,徹底摧毀了國家的政治、經濟、軍事等各個層面。壹艘跌跌撞撞多年的破船不沈,絕對是做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