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房管部門解約不收費,具體流程以房管局解釋為準。
購房者需要更名,開發商會收取更名費。開發商表示,雖然這項費用沒有政策依據,但基本上所有物業都這樣做,這可以說是不成文的規定。開發商解釋說,他們將在以下三種情況下收取相同的合同更名費用:第壹,他們只支付定金;二是簽訂正式合同並支付首付款;第三,合同已經簽訂,抵押手續已經辦理完畢。
收取更名費基本上是壹個非常普遍的現象,開發商也有自己的難處。開發人員普遍表示,他們不得不收取這筆費用是出於幾個方面的考慮。
1.客戶資源的不合理流失。因為重命名合同很容易,所以許多人不會認真對待它。
第二,防止少數“炒房客”到處炒房。壹個新項目即將亮相,許多人都在內部爭相訂購或認購。他們中的大多數是真正的買家,但也有少數人來“炒”房子。然而,投機者的介入會使壹些開發商無法看到房地產的真實需求並準確掌握新項目的客戶資源中有多少真實客戶,這不利於房地產市場的健康發展。
3.如果開發商不收取更名費,那麽開發商就沒有義務為購房者更名,因為實際上,為了給合同更名,開發商要與購房者做很多工作,對於已經抵押擔保的購房者,開發商還將為每套房提供擔保並向銀行支付定金。
四是不利於二手房市場的發展。開發商收取的更名費實際上遠低於二手房市場收取的更名費,但更名實際上有點像做二手生意,這會影響二手房市場。第五,防止內部銷售人員從中獲利,如果不收取更名費,已經購買房屋的買家可能會私下混入銷售人員,給予銷售人員壹定的好處,並要求銷售人員將房屋轉售給另壹個新買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