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共同借款人的概念。
事實上,共同借款人在銀行的貸款業務中很常見,例如我們都熟悉的住房抵押貸款。或者夫妻雙方房屋的共同購買人作為共同借款人向銀行申請貸款時,共同借款人可以是房屋的共同所有人和本次共同貸款的共同還款義務人。
民間借貸中的共同借款人主要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基於共同的借款目的或約定的借款目的向同壹債權人借款的關系。兩人與債權人約定,共同債務由兩人共同承擔或支付到期本息的借貸關系由兩人共同承擔。
通過共同借款人的概念,我們可以簡單分析共同借款人的相應特征。
1.借款人為兩個或兩個以上借款人。自然人和非法人組織可以作為共同借款人共同向同壹貸款人借款。共同借款的主體不壹定是兩個自然人,壹個自然人和壹個法人可以共同借款。
2.聯合貸款的貸款人,即貸款人,必須是同壹貸款人,即兩個以上的借款人希望向同壹貸款人借款。
3.兩個或兩個以上借款人必須具有相同的借款用途或約定的借款用途。只有具有共同的借款目的,才有可能與出借人達成借款意向。比如住房按揭貸款,同壹借款人借款的目的是為了共同買房。基於共同的借款目的,有可能達成共同的借款意向。
4.借款意向達成後,共同借款人與出借人需要約定債權性質,是單獨債權還是連帶債權?連帶債權是指兩個借款人不論借款金額大小,對同壹債權承擔連帶責任。根據不同的債權,同壹債權分為不同的份額。共同借款人約定每個人承擔特定份額,借款人不承擔連帶還款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八十四條:債務是當事人之間根據合同約定或者法律規定而產生的特定權利義務關系。債權人是債權人,債務人是債務人。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按照合同約定或者法律規定履行債務。
第八十六條債權人為兩個以上的,按照確定的份額分享權利。債務人有兩個以上的,按照確定的份額分擔義務。
第八十七條債權人或者債務人有兩個以上的,各連帶債權人有權依法或者按照當事人的約定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每個負有連帶債務的債務人都有清償全部債務的義務,而履行了義務的人。
第八十六條債權人為兩個以上的,按照確定的份額分享權利。債務人有兩個以上的,按照確定的份額分擔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