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降低社保費用
各省免除中小企業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政策延長至65438年底+2020年2月。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企業,可繼續延期繳納社會保險費至65438+2020年2月底,延期期間免收滯納金。
二。所得稅延期支付
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2月31日,小型微利企業在2020年剩余報告期內辦理預繳申報後,可暫緩繳納當期企業所得稅,壹並緩繳至2021報告期;個體工商戶在2020年辦理完剩余申報期個人所得稅業務收入納稅申報後,可暫緩繳納當期個人所得稅,壹並緩繳至2021申報期。
三。免除增值稅
自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2月31日,對湖北省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征增值稅。適用3%預提率的增值稅預繳,暫停增值稅預繳。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按3%的稅率征收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的稅率征收增值稅;預提率為3%的預提增值稅項目,預提增值稅減1%預提率。
第四,減稅減負
免征中小企業養老、失業和工傷保險單位,免征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免征公共交通、餐飲住宿、旅遊娛樂、文化體育等服務業增值稅,免征民航發展基金和港口建設費,實施期限延長至今年年底。
5.電費降低15%
2020年7月1日至2月31日,除高耗能行業用戶、目前執行壹般工商業及其他用電電價和大工業用電電價的電力用戶外,電網企業統壹繼續按原居民電價水平的95%結算電費。
六、貸款本息可以展期
對2065438年6月+0日至2020年2月31日到期的普惠小微貸款應付本息,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根據企業申請,延長壹定期限還本付息,最長不超過20265438年3月31日,不計罰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