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的規定如下:
住建部發布了《關於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異地貸款操作問題的通知》,明確了住房公積金異地互貸的職責分工和操作流程,要求各地公積金管理部門及時出臺異地貸款細則,並表示住建部將建設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信息交換系統。
通知指出,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負責審核職工繳存和貸款情況,向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出具書面證明,並配合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核實相關信息。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和受委托銀行負責異地貸款的業務咨詢、受理、審查、發放、回收、變更和貸後管理,並承擔貸款風險。
應該指出的是:
公積金貸款的重點還是在資質審查上,貸款人在征信上要保證良好的履約能力和履約記錄。
公積金貸款的條件如下:
1.只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才有資格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沒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2.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要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即申請貸款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時間不少於6個月。因為,如果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的行為異常且斷斷續續,說明其收入不穩定,發放貸款後容易出現風險。
3.夫妻壹方申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在還清貸款本息前,雙方均不得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因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滿足職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的壹種“住房保障”金融支持。
4.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貸款申請人必須具有相對穩定的經濟收入和還款能力,且無其他未清償且可能影響住房公積金貸款還款能力的債務。職工有其他債務時,給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很大,違背了住房公積金的安全運營原則。
5.公積金貸款期限不得超過30年。對於組合貸款,公積金貸款和商業用房貸款的貸款條件必須相同。
參考依據:
1.《人民幣利率管理規定》(銀發199977號)。
2.中國人民銀行關於人民幣貸款利率有關問題的通知。2003251).
3.中國人民銀行關於人民幣存貸款計息和結算問題的通知(銀發〔2004〕101號。2005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