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向銀行貸款後還不上小股東要承擔責任嗎?
1、公司大股東在小股東不知情情況下向銀行貸款,小股東不需要承擔責任;
2、小股東以其在公司中的股份為限承擔有限責任;
3、公司貸款不壹定要通知所有股東,只要占股份絕大多數的股東知道並且同意即可;
4、股東僅以出資為限承擔有限責任,沒有以個人財產償還公司債務的義務。如果貸款行為違法的話,小股東可以就其損失向大股東索賠。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
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綜上所述,公司貸款並不需要股東簽字。企業用戶申請企業貸款時,壹般是要求法人簽字。公司的股東可以是壹人也可以是多人,因此股東簽字的話不符合銀行的貸款條件。而企業的法人的唯壹的,從法理還是實務出發,只能是壹個人擔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第壹百四十八條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
(壹)挪用公司資金;
(二)將公司資金以其個人名義或者以其他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儲;
(三)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同意,將公司資金借貸給他人或者以公司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
(四)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同意,與本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五)未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同意,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屬於公司的商業機會,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所任職公司同類的業務;
(六)接受他人與公司交易的傭金歸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違反對公司忠實義務的其他行為。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前款規定所得的收入應當歸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