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公積金具體有哪些用途:
1、購房及貸款
在勞動者需要購房時,公積金余額可以壹次性提取出來支付首付;勞動者還可以用公積金貸款,利率比商業貸款的利率低得多。
2、租房
只要能夠提供租房合同,公積金就可以提取出來用於勞動者支付房租;但是,提取的金額有2個不超過:壹是不超過房屋租金;二是不超過賬戶余額。
3、提取用於為子女購房
有的勞動者已經有房子了,也沒有其他的能夠用得到的地方,可以提取出來為子女購房;也就是說,子女經同意後,可以提取父母公積金賬戶,在未使用貸款的情況下購買自用住房。
4、大修新建房屋
有的勞動者是農村的戶口,想要重修自家的宅基地或者新建造房屋,這時也可以將公積金賬戶提取出來用於修繕、修建宅基地。同樣是兩不超過原則:提取金額不超過實際使用金額、提取金額不多於公積金賬戶余額。
5、生活費
勞動者家庭困難,被納入低保戶或者建卡特困戶等貧困範圍的,可以持有效證件遞交申請,將公積金賬戶提取出來作為生活費使用。
6、治病
雖然現在職工都有醫保,但不可否認的是醫保有報銷範圍和報銷額度。當發生重大疾病時,有可能醫保報銷後員工自己需要承擔的金額也很高。這時,員工同樣可以申請提取公積金賬戶裏的錢用於治療重大疾病,提取金額不超過賬戶余額,且不超過醫保報銷後員工自己需要支付的金額。
7、銷戶提取
如果以上所有情況員工在職業生涯中都沒有遇到的話,也不意味著繳納的公積金就白交了,不意味著公積金賬戶裏的錢就拿不出來了。根據規定,在註銷公積金賬戶時,賬戶裏余額是可以壹次性提取出來的。比如說員工辭職離開公積金賬戶所在地,可以銷戶提取;員工退休、死亡或者失蹤等,都可以將賬戶內余額銷戶提取出來。
二、住房公積金可不可以異地貸款:
異地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辦理公積金異地貸款所需資料有:
1、申請審批表(蓋單位行政公章)(3份);
2、申請人家庭及社會關系調查表(3份);
3、購房合同復印件(3份)備案原件;
4、申請人及配偶身份證正反兩面復印件(3份)原件;
5、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及貸款情況證明(3份);
6、申請人提供壹名常駐本行政區域內且在本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固定聯系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及聯系號碼(3份);
7、婚姻證明復印件(未婚、離異的,需提供借款人戶籍所在地民政部門證明)(3份)原件;
8、加蓋借款人及配偶單位公章的月工資證明(月工資5000元以上的需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近3個月工資明細表)(3份);
9、首付款收據復印件(3份);
10、個人征信業務授權書(臨櫃填寫,夫妻各壹份);
11、信用報告查詢申請表(臨櫃填寫,夫妻各壹份)。
三、提取住房公積金有什麽流程:
公積金提取,壹般由所在單位代為辦理。單位核實職工提取材料後,出具《提取申請書》,單位經辦人持上述材料來辦理提取業務。
如單位拒絕為職工辦理公積金提取,或者職工賬戶已轉入集中封存戶的,職工本人持上述材料來辦理相關業務。符合支取條件的,職工可選擇辦理公積金約定提取,個人賬戶中的公積金可定期轉入職工指定銀行儲蓄賬戶中。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