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工通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和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壹級響應機制的有關規定,為有效控制傳染源、切斷傳播途徑、遏制疫情蔓延, 現就疫情防控期間全市工業企業、服務業企業、建築工程安全復工復產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壹、復工復產時間安排根據鄭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通知(第4號),除疫情防控必需的各類企業外,其他企業在2020年2月9日24時前不得開工。工業企業、服務業企業和建設項目復工復產時間表如下:
(1)工業企業2月10,以本地員工為主體、本地產業鏈完整的工業企業。2月17日,壹家員工較少、當地產業鏈較為完整的工業企業從疫區趕來。2月24日,其他工業企業。
(二)服務企業:2月17日三星級以上酒店為連鎖餐飲企業(無餐飲)和為制造業提供物流服務的企業(包括壹般物流、電商物流、倉儲物流等)提供送餐服務。).
2月24日,地方金融機構如融資擔保公司、小額貸款公司、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房地產開發企業、網上房屋銷售、中介銷售等房地產服務企業。3月2日,科技服務企業。暫停復工復產的服務企業:經營性客運行業、批發市場(不含農產品批發市場)、家政行業、小型門店、房地產開發企業售樓部、電影院、影劇院等娛樂場所、各類博物館、美術館、展覽館、旅遊景區、旅行社等文化旅遊經營單位。
(三)建設項目2月25日,重點民生項目(包括市級重點項目、軌道交通項目、省市重點項目等。).3月6日,壹般民生項目(含安置房等建設項目)。3月16日其他項目(含房地產及其他建設項目)。相關企業復工復產名單請參考各行業主管部門工作計劃。
二。復工條件所有擬復工的企業和項目應落實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主體責任,納入全市疫情防控信息系統,並符合以下條件:
(壹)制定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預案。復工復產方案應當包括企業的組織機構、職責分工、疫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物資儲備等內容。
②準備疫情防控物資。根據從業人數和防控需求,采購至少配備2周的口罩、消毒液等疫情防控物資,並建立庫存和使用臺賬。?
(3)落實員工管控要求。做好員工篩查登記工作,省外重點疫區安排集中隔離或居家隔離14天,省內其他地市返鄭州7天。落實制定錯峰上下班返崗措施,堅持體溫篩查,做好健康防護,杜絕聚集性活動。
(4)落實公共場所防疫措施。對生產經營場所、施工工地、生活小區實行封閉管理,重點區域(中央空調、電梯機房、樓梯間、衛生間)和設施設備按要求進行清潔消毒;食堂應具備提供盒飯的能力,避免集中就餐。
三。批準和監督復工各縣(市、區)和開發區成立由行業主管部門牽頭、衛生部門和鄉鎮(街道辦事處)組成的聯合審核小組,集中開展工作並接受企業和建設項目的復工申請。
對於具備復工復產條件的工業企業、服務企業和建設項目,企業或業主單位應向聯合審核小組提出申請,並提交書面承諾書和其他必要的相關材料。聯合審核組應在3日內完成審核,審核通過的,向企業或業主單位發出復工復產通知書,並報市行業主管部門備案。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和有關部門要加強日常監督指導,對未采取預防防疫措施、遲報、瞞報、漏報疫情的企業嚴肅查處。對未經批準復工復產、不具備復工復產基本條件的企業,責令停產。紀檢監察機關要嚴肅查處復工復產過程中的懶散、失職、瀆職等行為。
視疫情防控形勢和管控要求,適時調整企業復工復產時間。如有調整,將另行通知。
這是給妳的信息。2020年2月6日
來源:大河報·大河客戶端
復工具體要求見《廣西壯族自治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命令》(第4號),對新冠肺炎復工後疫情防控工作提出具體要求。
為進壹步做好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返鄉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經自治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研究決定,現將有關要求印發如下:
壹是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市、縣(市、區)黨委、政府對本地區機關企事業單位復工復產後疫情防控工作負總責。各級機關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和單位必須按照“織密防控網、阻斷傳播鏈”的要求,嚴格落實主體責任,落實壹把手負責制。企業實行法人責任制,並與當地人民政府簽訂疫情防控責任書。各機關企事業單位要明確本單位人員返崗復工後由專人負責疫情防控工作,做到“守土有責、守土盡責”,堅決阻斷疫情輸入輸出,堅決防止疫情在本地區、本單位擴散蔓延。
二是機關企事業單位在返崗復工前,按照《公共場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衛生防護指南》的要求,對辦公室、生產車間、食堂、廁所等公共場所的設施設備進行消毒。且工人聚集場所須提前進行全面消毒防疫。工作期間,對辦公區、生產作業區、樓道、電梯間等重點區域進行定期消毒防疫。,應明確規定責任人並實時記錄。
三是機關企事業單位要加強對返崗人員的健康監測。返崗前,要對所有在崗員工的健康狀況、假期行程和聚會情況進行逐壹統計核實,確保底數清、情況明;上崗前對每名員工進行體溫篩查,並實行臺賬管理,及時了解員工身體狀況,發現異常現象及時隔離觀察,並及時向當地疾控機構報告,前往定點醫療機構治療。應通知仍在疫區的相關人員不要返回。機關、企事業單位應當設立防疫隔離區,對有感染癥狀的人員先行隔離。鼓勵大型企業設立集中隔離點。自治區級以上開發區(高新區、經濟開發區、工業園區)由管委會統壹設立。不具備自行設置集中隔離場所條件的中小企業,由當地人民政府集中安排。
四、機關、企事業單位要降低工作區域內的工作人員密度,工作人員站位間隔應加長,盡量保持每人1.5米以上。減少對外人的接待。集體住宿應盡量減少人員密度,保持室內空氣流通,並按標準消毒。
六、機關、企事業單位應盡量減少或避免舉辦大中型會議和聚集性活動。確需召開會議的,必須根據疫情防控要求控制參會人數。
七、機關、企事業單位應加強員工食堂的衛生管理,落實分餐制,盡量避免員工集體就餐和減少人員聚集。
八、機關、企事業單位應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和消毒用品。開展多種形式的健康教育,組織防控知識培訓,增強職工防疫意識。有條件的單位提倡使用專用車輛接送職工上下班。
九、各地、各部門、各單位必須嚴格執行疫情報告制度,做到及時、真實、準確,嚴禁遲報、少報、漏報、瞞報和謊報。
十、任何單位和個人應當服從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發布的防控疫情的決定、命令,自覺接受疾控機構、醫療機構等部門采取的相關防控措施,並主動如實報告相關情況。隱瞞、謊報病情、旅居史、密切接觸者等信息,或者違反隔離治療規定,出入公共場所、參加聚集性活動,故意傳播新冠肺炎病毒,或者拒絕接受檢疫、強制隔離或者治療,造成病毒傳播危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接到這壹命令後,各級疫情防控指揮部要結合實際情況迅速落實到位。
疫情防控熱線:12320。
廣西壯族自治區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
2020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