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省定建檔立卡貧困戶易地搬遷對象,每人補助10000元。
3、非貧困人口搬遷對象,按每人3000元補助。
4、五保戶對象,按每戶1500元補助。
壹、危房補助政策
住房屬D級危房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可享受扶貧安居和易地扶貧搬遷建房補助政策。
(壹)扶貧安居。受扶貧安居的建檔立卡貧困戶每戶無償補助3萬元,農危改貸款5萬元
(政府連續3年貼息3%,農戶承擔2%的利息) ;
(二)易地扶貧搬遷。易地搬遷分為國家級易地扶貧搬遷和縣級易地扶貧搬遷。
1、國家級易地扶貧搬遷。受國家級易地扶貧搬遷的建檔立卡貧困戶按照人均面積不超過25平方米,最大面積不超過150平方米。補助標準如下: 1人1戶家庭的建房補助4萬元,簽訂房拆除協議並按期拆除舊房的獎勵2萬元,計6元。2人1戶家庭的建房補助4萬元,簽訂舊房拆除協議並按期拆除舊房的獎勵2萬元,計6萬元。3人1戶家庭的建房補助6萬元,簽訂舊房拆除協議並按期拆除舊房的獎勵1.8萬元,合計7.8萬元。4人1戶的家庭建房補助8萬元,簽訂舊房拆除協議並按期拆除舊房的獎勵2.4萬元,合計10.4萬元。5人(及以上)戶的家庭建房補助10萬元,簽訂舊房拆除協議並按期拆除舊房的獎勵3萬元,合計13萬元。納入國家易地扶貧搬遷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取消目前統-的每戶可向縣級平臺公司申請不超過6萬元國家低成本長期貸款的政策。
2、縣級易地扶貧搬遷。
(1)建房補助。受縣級易地扶貧搬遷的建檔立卡貧困戶按照每戶4萬元的標準補助。對
原址、原拆、原建,其拆除舊房但老宅基地不能復墾的,鏟再補助1元,合計5萬元;
對能拆除舊房且老宅基地能復墾的(建檔立卡貧困戶自行拆除舊房、負安全),每戶再補
助2萬元,合計6萬元;能拆除舊房而不願意拆除舊房、無房可拆和雖然有房但不能拆除舊
房的,只補助4萬元的建房補助。
(2)貸款政策。縣級易地扶貧搬遷建檔立卡貧困戶可向農發行申請不超過6萬元的易地扶
貧搬遷項目貸款,貸款期限不超過10年(含10年)變,貸款本由農戶償還不變,貸款
利息由政府承擔。
(三)住房維修改造。住房屬C級危房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可享受房屋維修改造項目,每驢補
助1萬元。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壹)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