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提取是指繳存人按照公積金提取要求,在公積金提取相關部門辦理公積金提取手續,將公積金賬戶內的部分或全部金額提取至個人銀行賬戶。公積金提取分為約定提取、部分提取和銷戶提取三種。
公積金最低標準是多少?
公積金貸款額度最低標準
(1)不得超過公積金賬戶余額的10~40倍。
(二)不超過房屋價格的70%(最新為80%)
(3)還款年限,退休年齡-現年齡+5;每月還款不超過繳費基數(月收入)的50%;
(4)最高貸款額度從20萬到1.2萬不等(每個城市規定不壹樣,壹個人貸款,兩個人貸款不壹樣)。
公積金貸款政策
公積金貸款是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享受的貸款。根據國家規定,凡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均可按公積金貸款相關規定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貸款條件為:單位職工簽訂三年以上勞動合同(或連續三年簽訂1年勞動合同);正常連續按月繳存住房公積金超過壹定期限;未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辦理房屋抵押登記和保險;提供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及其分中心同意的擔保方式;同時提交銀行要求的相關文件,如購房合同或房屋預售合同、房產證、土地使用證、公積金繳存證明等。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職工可以提取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用於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對於退休人員;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國定居;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
6、房租超過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
7、按照前款、、、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應當同時註銷。
8.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沒有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計入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