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沖,又稱為壹次性還款法。和“月沖”的本息還貸不同,“年沖”是直接用公積金賬戶上的全部余額來沖抵貸款本金。而根據公積金中心的規定,“年沖”須優先歸還公積金貸款本金,也就是說,償還完全部公積金貸款本金後,才可以沖減商業貸款的本金部分。“年沖”方式其實是壹種提前還款,節省的多為公積金貸款的利息,同時,這種方式更適用於公積金賬戶余額較多,且貸款初期現金支出壓力不大的購房者。
使用“年沖”還需要滿足壹些條件:
壹、住房貸款必須滿壹年以後,才能去辦理沖抵本金的業務;
二、在壹般情況下,沖抵的本金額度不低於6個月還款額。
另外,“年沖”之後,減少了貸款的本金,相應的每月還款額也會有所降低,對於那些還貸能力充足的人,此時可以到銀行更改壹下自己的還款方式,比如保持每月還款額不變,同時縮短自己的還款期限,以達到進壹步節省利息的目的。
辦理公積金年沖流程:
1、貸款人拿著借款合同、身份證、個人住房公積金賬號和最近壹期的還款憑證到借款銀行辦理,還款憑證從借款銀行獲取。
2、公積金年沖每年只能申請壹次,采用年沖的方式可以理解是壹年辦壹次部分提前還款,較為適合公積金賬戶余額比較多且現金壓力比較小的貸款人,壹次性沖還比較多的本金,能減少總的還款利息。
3、公積金年沖的還款是優先償還公積金貸款的本金,等公積金貸款還完之後才可以沖還商業貸款的本金。
4、如果想要變更公積金的沖還貸方式,必須是原公積金沖還貸協議執行滿壹年後才可以提出申請,同樣需要到貸款銀行申請辦理變更手續。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2019修訂)》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註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準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準予貸款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第二十七條 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提供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