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公積金貸款通常要求申請人在申請貸款前連續足額繳存壹定期限的住房公積金,這個期限通常是6個月或12個月。如果公積金斷交,連續繳納的時間會中斷,導致不符合公積金貸款的申請條件。此外,公積金貸款的額度通常與賬戶余額有關,斷交可能會影響賬戶余額,進而影響貸款額度。不過,如果後續重新開始繳納公積金,賬戶余額會累計在壹起,但繳納時間需要重新計算。在壹些城市,如果公積金賬戶出現斷交,但之後又恢復繳納,可能還有機會申請貸款,但具體條件和要求可能因地區而異,建議咨詢當地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獲取最準確的信息。
公積金的補繳通常需要通過單位來完成,個人不能直接補繳。如果因換工作而造成公積金斷繳,可以和新單位商量補繳事宜,並填寫《住房公積金補繳清冊》。補繳單位可以通過銀行辦理補繳,也可以直接通過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進行補繳。補繳的金額不能隨意決定,而是由本年度在單位的繳納月份和繳納金額來決定。需要註意的是,補繳的金額到賬後需要滿足壹定條件才能參與計算可貸額度
綜上所述,公積金斷交了壹般不可以貸款買房,但及時補繳並關註賬戶狀態,同時了解貸款政策和做好財務規劃,有助於實現貸款買房的目標。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註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