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貸款額度按照所購房產價值、借款人及其配偶公積金賬戶余額和繳存時間、借款人還款能力幾種方式綜合測算,不高於以下任何壹種方式計算的貸款額度,且最高額度不超過60萬元。
1、按所購房產價值計算
購買家庭首套自住房的,貸款比例不高於所購房屋總價的80%(首付比例不低於房屋總結的20%);
繳存職工家庭擁有1套住房並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即可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
2、按借款人還貸能力計算
借款人申請人為單身或配偶未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還款能力=借款申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月生活費;
借款申請人及其配偶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還貸能力=(借款申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月生活費)+(借款申請人配偶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月生活費)。
月生活費為石家莊市市區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50%
貸款額度=月還貸能力÷申請貸款年限對應的每萬元貸款等額本息月還款額×1萬元。(附:對照表)
借款申請人月還款金額不超過借款申請人及其配偶繳存基數之和的50%。
3、按個人賬戶余額和繳存時間計算
貸款額度=(借款人繳存余額×10×繳存時間系數)+(配偶繳存余額×10×繳存時間系數)。
個人繳存余額不包括貸款審批日前12個月內非正常補繳部分;繳存余額不足1萬元按1萬元計算。
繳存時間(月)與繳存時間系數對照如下:
6個月<繳存時間≤24個月 繳存時間系數為1;
24個月<繳存時間≤36個月 繳存時間系數為1.2;
36個月<繳存時間≤48個月 繳存時間系數為1.5;
48個月<繳存時間 繳存時間系數為2。
4、借款申請人及其配偶《個人信用報告》中有其他貸款及擔保情況的,貸款額度為按第三條計算得出的貸款額度減去所擔保、所貸款余額。
5、借款申請人及其配偶《個人信用報告》中有住房貸款尚未結清的,應與《個人住房貸款申請人家庭住房登記情況查實單》所反應的家庭住房情況合並計算實有房屋套數。
6、商業性住房貸款轉公積金貸款的,貸款額度不超過應還商業貸款剩余額度並保留到萬元;借款申請人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參照我市貸款政策執行。
具體貸款額度還需以公積金信貸部門根據借款人實際情況的審批額度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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