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積金分為活期賬戶和定期賬戶。
2.壹般來說,付款是存入活期賬戶的。
3.每年6月底,活期賬戶進行壹次利息計算,進入定期賬戶。
4.每月扣款固定賬戶。
5.沒有固定賬戶的,從活期賬戶中扣除。
6.如果期限和活期不足,銀行卡會扣妳錢。
公積金貸款每月扣款需要到公積金中心進行每月提取自動還款。公積金自動還款可持身份證、住房公積金卡、購房合同、發票到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是主貸款人的公積金賬戶,輔助貸款人的公積金賬戶,還款卡。只有當三個賬戶中任意壹個賬戶的余額大於或等於貸款本息時,才能成功扣款。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等城鎮企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具有保障、互助、長期的特點,主要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裝修自有房屋或支付租金。2065438年7月1日起,全國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按照住建部發布的《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全國操作規程》的要求,通過平臺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2021 7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確認全國住房公積金服務標識,決定自即日起啟用。
儲蓄性質:1,保障,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制度,為職工更快更好的解決住房問題提供了保障;2.互助性,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建立可以有效建立和形成有房職工幫助無房職工的機制和渠道,住房公積金在資金上為無房職工提供幫助,體現了住房公積金對職工的互助性;3、長期來看,每個城鎮職工從參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終止勞動關系之日止必須繳納個人住房公積金;職工所在單位也應按規定繳納住房公積金用於職工補貼。
儲蓄特點:1,普遍性,城鎮職工,不論其工作單位性質、家庭收入、是否有住房,都必須按照《條例》的規定繳納住房公積金;2、強制性(政策性),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不為本單位職工設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有權責令其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可依據《條例》相關規定進行處罰,並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3、福利,除了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單位還要為職工繳納壹定的金額,而且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利率低於商業貸款;4.還款:職工退休、退職,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戶口遷出或定居國外等。,已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將返還給職工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