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介紹:
公積金貸款是指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由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使用申請公積金貸款的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委托商業銀行向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和在職期間繳納住房公積金的退休職工發放的抵押貸款。按照規定,在購買、建造、翻新或大修自己的房屋的資金不足時,繳納住房公積金壹定時間或以上(期限因城市而異,如長沙超過12個月)的員工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
貸款條件為:單位內職工簽訂三年以上勞動合同(或連續三年簽訂1年勞動合同);正常連續按月繳存住房公積金超過壹定期限;未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辦理房屋抵押登記和保險;提供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及其分中心同意的擔保方式;同時提交銀行要求的相關文件,如購房合同或房屋預售合同、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公積金繳存證明等。
貸款條款:
1.只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員工才有資格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沒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員工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2.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人要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即申請貸款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不少於六個月。因為,如果員工繳納住房公積金的行為異常且斷斷續續,則表明其收入不穩定,發放貸款後容易出現風險。
3.夫妻壹方申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在未還清貸款本息前,夫妻雙方均不能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因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滿足職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的壹種“住房保障”金融支持。
4.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貸款申請人必須具有相對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的能力,並且沒有其他未清償且可能影響住房公積金貸款償還能力的債務。當員工有其他債務時,給予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很大,這違反了住房公積金的安全運營原則。
5.公積金貸款期限不得超過30年。對於組合貸款,公積金貸款和商業住房貸款的貸款條款必須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