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貸款後的余額可以提取,但須符合相應的條件: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可提取公積金;
2、離休、退休可以提取公積金;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4.出境定居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6.房租超過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三十四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和職工有權督促單位按時履行下列義務:
(壹)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變更、註銷登記;
(二)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轉移或者封存;
(三)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第三十五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督促受委托銀行及時辦理委托合同約定的業務。
受委托銀行應當按照委托合同的約定,定期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供相關業務信息。
公積金貸款後余額可以提取嗎?
已申請公積金貸款並簽訂按月還款協議的,可在貸款發放後60個自然日內,最後壹次提取後12個月內申請提取首付款。
不符合首付提取條件的,只能按月從借款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中扣收,不能現金提取。
不符合簽訂按月還貸協議條件的,可以通過償還貸款本息的方式,每年提取壹次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每次提取的金額不能超過當年貸款本息的還款額。
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1.有下列情形之壹,並能按規定提供合法有效證明的,可以向所在單位咨詢,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2、購買、建造、翻建和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
3.退休了;
4.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者重度殘疾,屬於常見情形之壹,與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的;
5.出國定居或港澳臺定居;
6、償還購買自住住房貸款本息;
7.租住房屋月租金超過家庭月工資收入的15%;
8、農民工與單位解除(終止)勞動關系;
9.員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10,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
11,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壹年以上未再就業的;
12.職工或家庭成員因重大疾病發生意外,或發生重傷事故,家庭生活困難的;
13、因自然災害或者其他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公積金貸款後余額可以提取嗎?
公積金貸款後仍可提取余額。公積金貸款和提取公積金余額其實是兩回事。不管辦理什麽業務,只要用戶符合辦理相關業務的條件。按照國家規定,公積金貸款後,用戶還可以按照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提取。
公積金貸款申請人需要明白,公積金貸款後的余額是可以提取的,但必須滿足相應的條件。如果購房者在購房時沒有提取公積金,申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也可以在1年後提取房屋。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由所在單位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憑提取憑證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批準支取的,受委托銀行應當辦理支付手續。
公積金貸款後提取余額的介紹就說到這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