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借款人住房公積金繳存余額(以申請公積金貸款前壹日晚12點的數據為準)的10倍。借款人配偶符合公積金貸款條件的,其住房公積金繳存余額合並計算。
符合公積金貸款條件的借款人,其配偶為現役軍人的,貸款額度為借款人住房公積金繳存余額的20倍。
借款人或其配偶正常繳存新職工住房補貼的,所繳存的新職工住房補貼可與借款人的住房公積金繳存余額合並計算住房公積金可貸額度。
區分新職工住房補貼是否正常繳存的標準,按照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關於住房公積金繳存條件的規定執行。
(二)房屋總價×(1-規定的貸款首付款比例)
1、職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辦理首次公積金貸款,套型建築面積(以下簡稱面積)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房屋總價的20%;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房屋總價的30%。
2、第二次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房屋總價的50%。
註1:存量住房(二手住房)以成交價和評估價兩價中的較低價作為房屋總價;
註2:商品房以合同房價為房屋總價(不包括裝修價),借款人所購住房的房屋總價中包含裝修價款的,其房屋總價按扣去15%計算。
二、公積金貸款的最高貸款額度
(壹)借款人壹人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為30萬元。
(二)借款人及配偶均正常繳納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為50萬元。
三、職工家庭首次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住房,面積在90平方米(含)以下,能提供產權管理部門出具的其購買住房為首套住房證明,其已付房款比例達到規定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的,夫妻壹方符合公積金貸款條件但可貸款額度計算不足30萬元的,貸款額度最多可放寬至30萬元;夫妻雙方均符合公積金貸款條件但可貸額度計算不足50萬元,貸款額度最多可放寬至50萬元。
四、經當地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門審核確定的,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條件且首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請人提供由經當地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門審核確定的《無錫市經濟適用住房申請表》加蓋印章的復印件,在符合上述首付比例的情況下,僅借款人壹方符合公積金貸款條件的,貸款額度按上述規定計算不足30萬元的,貸款額度最多可放寬至30萬元;夫妻雙方均符合公積金貸款條件但可貸額度計算不足50萬元,貸款額度最多可放寬至50萬元。
五、借款人或其配偶的住房公積金屬外地轉移至本市的,轉移前的6個月住房公積金按時足額連續繳存,且轉入單位處於正常的匯繳狀態並無欠繳,其在本市正常匯繳住房公積金壹個月,即可申辦公積金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