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個人賬戶余額和繳存時間測算:貸款額度=(貸款人公積金賬戶余額+配偶公積金賬戶余額)×10倍×(繳存時間系數)。繳存時間系數為:1-2年為1.0;2-3年為1.2;3-4年為1.5,4年以上為2)。
按借款人還款能力計算:借款人為單身或配偶未繳存公積金的,月還貸能力=借款人公積金月繳存基數-月生活費660元。
借款人及其配偶均繳存公積金的,月還貸能力=(借款人公積金月繳存基數-月生活費660元)+(借款人配偶公積金月繳存基數-月生活費660元)。
貸款額度=(月還貸能力÷申請貸款年限對應的每萬元貸款等額本息月還款額×10000元。
公積金貸款是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享受的貸款,國家規定,凡是繳存公積金的職工均可按公積金貸款的相關規定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2012年部分城市放松公積金貸款條件,其中山東臨沂市9縣自2012年6月1日起,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上限將由20萬元提高至30萬元。
2014年10月,由住建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三部門發文,包括放松公積金貸款條件、推進異地貸款、降低中間費用、取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保險、公證、新房評估和強制性機構擔保等收費項目,減輕貸款職工負擔。其中,連繳6個月的職工即可申請公積金貸款(現行為12個月)。
公積金貸款即指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用申請公積金貸款的職工所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委托商業銀行向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和在職期間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離退休職工發放的房屋抵押貸款。按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壹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長沙為12個月以上)的在職職工為購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資金不足時可申請公積金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