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壹、繼續推進預申請工作
(壹)對象範圍。各高中畢業班、中職學校部分參加春季高考、部分高校符合條件的學生。其中,高中畢業班國家助學金資助對象和建檔立卡的學生,是預申請工作的重點對象,應該全部進行預申請。
(二)時限方式。4月底之前,組織有關學校(學生),通過“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預申請平臺()”,完成預申請工作。
(三)充分重視。預申請是做好精準資助的壹項重要要求,請各地各校充分重視,認真開展。我們將適時通報各地各校預申請進展情況。通報情況將作為今後績效考評、評先評優、下達獎補等經費的壹項重要內容。
二、繼續開展誌願者活動
(壹)繼續開展評選表彰活動
各地各有關高校,根據《關於做好生源地信用貸款有關工作的通知》(閩教助中心[2014]9號)的目標原則、基本條件等組織開展評選活動,按照以下要求報送材料:
1.4月20日之前,以設區市為單位集中報送有關材料(附件1-3)。
2.材料以紙質(壹式壹份)方式報送,附件3還要發送電子郵件。
省資助中心根據報送的材料,組織評審,確定名單,采取適當方式予以表彰。
逾期未報送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
(二)繼續招募誌願者
繼續面向全省所有高校招募誌願者。請各高校廣泛宣傳,發動,組織學生登錄“福建省學生資助信息化工作平臺(開放時間壹般是每年的4月初至8月底)”,踴躍報名參加。招募後,按照自願便利、雙向擇優的原則進行協商、調配。
各地各校按照《關於進壹步做好生源地助學貸款青年誌願者活動的通知》(閩教助中心[2014]16號)要求,做好培訓、管理工作。
按照《關於開展生源地貸款青年誌願者先進單位優秀個人評選表彰活動的通知》(閩教助中心[2015]12號)要求,誌願者人身意外保險,主要由各縣(區)負責購買。
三、其他有關事項
預申請及誌願者表彰、招募等工作,已步入常態。今後,沒有重大調整,將以本文要求為準、不再另外行文通知。
紙質材料郵寄至:福州市鼓屏路162號省教育廳辦公樓618室,福建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郵編350003;電子郵箱:FJZXDK@163.COM;聯系人及電話:林予佳,0591-87091629。
附件:
1.生源地貸款誌願者活動優秀個人申請審批表
2.生源地貸款誌願者活動先進單位申請審批表
3.生源地貸款誌願者活動優秀個人匯總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