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將公積金賬戶上的余額乘以年利率,得到壹年的利息。
2、將壹年的利息除以12,得到每個月的利息。
例如,假設您的公積金賬戶上的余額為10000元,那麽壹年的利息為10000元 * 3.1% = 310元。每個月的利息為310元 / 12 = 25.83元。
離職了公積金提取條件:
1、解除勞動合同或者與單位解除聘用關系:個人需要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或者聘用關系,例如因自己的原因離職或被單位辭退等;
2、無當前繳存單位:個人需要在離職後無當前繳存單位,即沒有繼續在繳存公積金的單位;
3、達到提取條件:個人需要根據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規定,達到相應的提取條件,例如在某些地區,個人離職後需要達到壹定的繳存年限或者滿足壹定的年齡要求等;
4、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個人需要提供相關的證明材料,例如身份證、公積金賬戶信息、勞動合同等。
綜上所述,是否取出公積金取決於實際情況和需求。如果需要購房或者有其他緊急需求,可以考慮提取公積金;如果沒有急需用到公積金,可以選擇保留在公積金賬戶中,以備將來需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註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