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者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
2、申請者有合法的身份證明。
3、申請者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具備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部分銀行會要求申請者以往在本行辦理過借貸,有良好的個人信用。
5、部分銀行會要求申請人提供銀行認可抵押物或擔保人。
二、個人向銀行貸款的流程
個人到銀行辦理貸款的流程如下:
1、準備資料
申請人首先需要準備好銀行發放貸款所需的相關材料,壹般包括借款申請書、本人身份證原件、戶口本、收入證明、婚姻狀況證明等。如果是申請抵押貸款的客戶,需要出具待抵押物品的產權證;如果是申請免擔保貸款的客戶,需要良好的個人信用報告。
2、辦理申請
準備並提交相關的材料後,用戶就可以和銀行或者擁有銀行授權的律師事務所對接辦理貸款申請,在銀行核驗客戶相關資料之後,用戶應及時繳納各項費用。然後客戶就可以與銀行簽訂貸款合同,並將此合同作為約束雙方權利與義務的法律文件。
3、貨款審查
如果用戶辦理的是購房貸款,那麽還需要進行貸款審查。首先由銀行委托的律師事務所對客戶提交申請進行初步的審查,如果合格則由遞交銀行進行最後的貸款審批;如果審查結果顯示不合格,那麽貸款申請就失敗了,銀行將會退回客戶提交的相關資料和收取的所有費用。
4、辦理其它法律手續
除簽訂貸款合同之外,客戶還需要在銀行辦理壹些法律手續。若是申請抵押貸款的客戶,客戶就需要在銀行辦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記和備案手續,以備未來核查。除此之外,如果客戶有這個意願,還可以委托律師事務所代辦保險和公證手續。
5、銀行放款
在客戶辦理完上述相關手續之後,銀行會根據申請人的評定結果,進行貸款審批或再報送上級審批。隨後銀行工作人員就會將貸款金額、貸款期限、貸款利率等相關細節詳細向客戶說明。最後銀行簽發貸款指令,將貸款金額劃入客戶的銀行帳戶,最終成功辦理貸款。
法律依據:
《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十壹條個人貸款申請應具備以下條件:
(壹)借款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和國公民或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貸款用途明確合法;
(三)貸款申請數額、期限和幣種合理;
(四)借款人具備還款意願和還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
(六)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
第十二條貸款人應要求借款人以書面形式提出個人貸款申請,並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夠證明其符合貸款條件的相關資料。
第十三條貸款人受理借款人貸款申請後,應履行盡職調查職責,對個人貸款申請內容和相關情況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進行調查核實,形成調查評價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