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個人債務夫妻有連帶責任嗎
沒有。個人債務由壹方個人償還,另壹方不需要償還,夫妻雙方均應承擔償還責任的是 夫妻***同債務 ,夫妻***同債務是指為滿足夫妻***同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夫妻***同債務主要是基於夫妻家庭***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對***有財產的管理、使用、收益和處分而產生的債務。
《民法典》第壹千零六十四條夫妻***同債務夫妻雙方***同簽名或者夫妻壹方事後追認等***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壹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同債務。
夫妻壹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同生活、***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個人債務的清償順序是什麽
(壹)優先債權為第壹清償順序。所謂優先債權,是指債權人在遺產上有抵押權、質權、留置權等情形的債權。享有這種權利的人為優先權人。優先權人的此種優先債權的效力不應當受遺產繼承的任何影響。它應當先於普通債權而得到清償。但是,享有這種特別擔保的優先權人也不是對遺產全部均享有優先清償的權利,倘若在供擔保之物或權利不足以清償其債務時,則其不足的部分,仍然應當與普通債權處於同壹清償順序而受清償。
(二)普通債權為第二清償順序。普通債權是相對於優先債權而言的。在繼承債務的清算中,首先要清償優先債權。優先債權清償完畢以後,再清償普通債權。對於普通債權的清償應以繼承人已經知道的(包括債權人已經報明的)為限。繼承人無從知道的債權當然也就無法清償。對於尚未到清償期的債務,也應當在遺產債務清償時壹並清償,以避免延緩整個遺產債務清償的進行。對於那些附有條件而條件尚未成就的債權的清償問題,情況較為復雜,不可壹概而論,應由繼承人和債權人互相協商,或請求人民法院根據具體情況酌情估價處理或請鑒定人評定數額。
如果被繼承人的遺產在清償了優先債權以後,不夠清償已知的普通債權,則應當根據 公平原則 ,對於各項普通債權按其數額的比例計算,分別予以償還。
(三)交付遺贈為第三順序。我國繼承法第34條規定:“執行遺贈不得妨礙清償遺贈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這就是說,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在先,交付遺贈在後。在優先債權和普通債權清償完畢以後,遺產尚有剩余的才能開始遺贈的交付。
三、個人債務的範圍包括哪些
(壹)夫妻壹方的婚前債務。如夫妻壹方為購置房屋等財產負擔的債務,該房屋沒有用於婚後***同生活的,應當認定為個人債務。
(二)夫妻壹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沒有扶養義務人所負擔的債務。
(三)夫妻壹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生產或者經營活動所負債務,且其收入確未用於***同生活的。
(四)遺囑或 贈與合同 中確定只歸夫或妻壹方的財產為壹方個人財產,附隨這份遺囑或贈與合同而來的債務也應由接受遺囑或贈與的壹方單獨承擔,他方無清償責任。
(五)夫妻雙方依法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夫妻雙方將本屬***同生活所負的債務,約定由壹方負擔的,可以視為夫妻個人債務。這種約定原則上不對債權人產生對抗效力,除非債權人事先知道該約定或者事後追認該約定。
(六)夫妻壹方因個人不合理的開支,如賭博、吸毒、酗酒所負債務。
(七)其他依法應由個人承擔的債務。包括夫妻壹方實施違法犯罪行為、侵權行為所負的債務。
法律客觀:《民法典》
第五百壹十八條
債權人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債權人均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的,為連帶債權;
債務人為二人以上,債權人可以請求部分或者全部債務人履行全部債務的,為連帶債務。
連帶債權或者連帶債務,由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