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地產經紀人進入物業小區開展線下帶客戶看房等經營活動時,應佩戴並出示有效的《贛州市房地產從業人員星級服務卡》或贛州市房地產業協會頒發的《星級服務卡電子憑證》,持有業主書面或電子授權的《帶客戶售房委托書》,遵守物業服務企業管理規定,主動辦理進出登記手續。
2.房地產經紀人帶客戶進出小區看房時,應出示本人身份證明,並配合房產經紀人登記其姓名、聯系方式、地址及該房產套數、進出時間等。原則上最後壹次陪同進小區人數不超過5人,並配合登記姓名和聯系電話。除社區另有規定外,物業從業人員不得強制登記陪同看房人員的聯系方式。
3.房地產經紀人帶客戶看房時,每套房子的看房時間原則上不超過1小時。如果壹次看多套房子,可以累計計算看房時間。業主及隨行親屬不受上述時間限制。
4.房地產經紀人在帶客戶看房時,應當著裝整潔,舉止文明,不得有張貼廣告、隨地吐痰、隨意亂扔垃圾等不文明行為;不要隨意改變觀景建築;觀看過程中不得幹擾業主的正常生活。
5.房地產經紀人員應當攜帶隨行人員按照物業服務企業指定的出入口進出,隨行人員不得單獨停留。物業從業人員可以要求房地產經紀人將統壹的星級服務卡換成小區訪客卡,離開小區時交回星級服務卡。
6.房產經紀人在給客戶看房的過程中,壹般不需要陪同看房,除非業主書面要求陪同看房。
7.協助辦理財產交接的相關手續。房地產經紀機構有義務了解已交易房屋的物業服務費、停車費等相關費用的結算情況,並在簽訂正式的租賃和買賣合同前書面告知交易雙方,明確費用承擔人和支付期限。房屋租售手續辦理完畢後,經紀機構應配合雙方到小區物業服務中心辦理物業交接手續,並協助雙方結清全部物業管理費及水、電、氣等費用。物業企業可以提供拖欠房屋交易相關的物業服務。
8、物業從業人員開展進出登記、陪同看管、鑰匙領用等工作應文明進行,不得無理阻撓;不無故詢問客戶信息;不要暗示客戶跳過訂單。
9.物業從業人員在完成進出住宅區登記後,應當為房地產經紀機構正常開展向客戶展示房屋的業務提供便利,不得收取“驗房費”或者索要其他不正當利益。
10.業主委托物業服務企業保管出租或者出售房屋鑰匙的,物業服務企業應當與其簽訂鑰匙保管協議,明確鑰匙保管、陪同驗房等個性化服務項目。
11.房地產經紀機構可以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通過協商與物業服務企業形成合作關系,簽訂相關協議,但合作內容不得違反管理規約和本小區其他管理規範。
12.在疫情控制等緊急情況下,按照政府相關規定執行。
13.贛州市房地產協會、贛州市物業管理協會負責對房地產經紀人帶客戶進物業小區引發的信訪、投訴、舉報進行調查。如有違反上述規範的,違法企業及其從業人員將被記入不良信息信用檔案和“黑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