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學院的全名和地址
學院全稱:福建林業職業技術學院
學校地址:福建省南平市金山路140號(田林校區)
福建南平江南職業教育園區(江南校區)
第二,辦學水平
職業培訓學院
三。辦學類型
福建省人民政府批準的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職業技術學院,國家標準代碼(12625)。
四、教育部備案的專業。
教育部註冊的專業有58個。分別是林業技術、林業信息技術、森林資源保護、旅遊管理、生物技術及其應用、食品營養與檢測、食品加工技術、森林生態旅遊、園林技術、造園技術、園林建築、環境藝術設計、園林工程技術、城市園林、資源環境與城市管理、建築工程技術、室內設計技術、建築設備工程技術、城市規劃、路橋工程技術、工程造價等。市政工程技術、工程測量技術、會計電算化、會計學、財務管理、金融信息管理、金融與證券、連鎖經營、投資與財富管理、企業管理、市場開發與營銷、物流管理、商務經紀與代理、國際貿易實務、廣告設計與制作、廣告與展覽、商務英語、新聞采編與制作、社區管理與服務、藝術設計、裝飾藝術設計、包裝技術。影視制作、計算機應用技術、木材加工技術、數控設備應用與維修、機械制造及其自動化、機電壹體化技術、智能建築工程技術、家具設計與制造、模具設計與制造、汽車運行與維修、汽車電子技術、汽車技術服務與營銷、物聯網技術應用。
五、在有關省(區、市)按專業招生人數、學習年限及有關說明。
學院招生計劃以省級教育主管部門下達的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來源計劃為準。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和收費標準以省級教育主管部門發布的信息為準。
六、專業外語培訓要求
專業培訓的外語是英語。
七、身體健康要求
根據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實施。
八、學費標準、相關費用、收費標準和退費辦法。
學生收取的費用為學費、住宿費和代理費,其中代理費為課本費、新生入學考試費和軍訓服裝費。學費按照福建省物價局、財政廳、教育廳核定的標準範圍收取。住宿費按照省物價局、財政廳、教育廳規定的標準,即閩價費[2006]418號、閩價費[2007]75號、閩價費[2009]345號、南政價[2065 438+03]15號。代理費項目按照多退少補的原則結算。退還學生費用按福建省物價局、財政廳、教育廳[2005]435號文件規定辦理。
九。錄取規則
1.我院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關規定進行招生。堅持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標準和擇優錄取的原則,確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
2.福建省考生要求平行誌願填報,按?分數第壹,遵從遺囑?原則,從高分到低分,結合專業誌願錄取。
3、省外專業錄取?分數第壹,遵從遺囑?規則是,進入檔案的考生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排列,按分數順序錄取到第壹專業。如果第壹專業已滿,則依次錄取第二、第三專業,以此類推;考生填報的專業已滿,但沒有填報怎麽辦?服從專業調劑?,按照分數優先錄取到全專業的原則。
4.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由招生省份確定;如需減少人數,按招生省份相關規定執行。
5.根據生源情況,按招生省份有關規定調整招生計劃。
6、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
十、頒發學歷證書的學院名稱及證書種類。
學生修完規定的課程,經考核合格,授予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
十壹、學院對招生的監督措施。
學院制定了招生管理辦法,成立了招生紀檢監察工作小組,對招生全過程進行監督,確保招生公開、公平、公正。
錄取結果公布:錄取結束後,我院將及時向被錄取的考生發送錄取通知書。考生可在福建省及所在省份教育主管部門官網查詢錄取結果。
十二。扶貧與獎學金制度
1,按照《福建林業職業技術學院新生入學獎勵辦法》的規定,達到或超過本科水平的新生,給予壹次性入學獎學金2000元。
2.學院是專門為林業技術和木材加工技術專業的學生開設的?田林獎學金?給新生壹次性獎學金2000元。
3.學院每年按規定評選發放國家獎學金(每生每學年8000元)、國家勵誌獎學金(每生每學年5000元)、國家助學金(每生每學年4000元、每生每學年2500元)和學院獎學金(壹、二、三等獎學金和單項獎學金)。
4、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在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5.學院是為經濟困難的學生設立的?綠色通道?並提供勤工儉學工作。
十三。電話:0599-8461667 0599-8823450
網址:
郵箱:312706186@qq.com招生QQ群:334178041。
投訴電話:0599-8467241
(以上章程以省教育廳批準的招生章程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