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公積金貸款條件
1.在當地行政區域內具有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證明的從業人員。
2.申請時已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壹年以上,未提取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無公積金貸款余額。
3、具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議,且首付款金額不低於所購住房價值的30%。
4.有相對穩定的職業和經濟收入,有相應的還貸能力,個人信用良好。
5.有公積金中心認可的資產作為抵押或質押,或有足夠代償能力的單位作為擔保人。
二、公積金貸款材料
1.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住房的,應當提供商品房(經濟適用住房)預售合同和不低於總房價20%的首付款憑證。
2.自建、翻建或大修自住普通住房的,需提供建設或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規劃建設文件、土地使用證或原房產證、施工合同及工程預決算。
3.買二手房需要提供房產買賣合同和契稅完稅證明。
4、單位集資建房的,需提供集資建房批準文件、集資建房付款文件或購房協議。
5.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有效身份證明、結婚證、戶籍證明或有效居住證明。
6.房地產評估機構出具的抵押物評估報告。
7.擔保人出具的擔保證明和擔保人的有效身份證明。
8.房地產置業擔保公司出具的擔保證明。
擴展數據:
申請公積金貸款的流程
壹.提交信息
借款人在繳存公積金的公積金管理中心管理部申請公積金貸款時,選擇擔保中心提供擔保的,應當提交個人申請貸款所需的全部材料,包括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離婚證、購房首付款證明、購房合同、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等。
二、審計通知
貸款申請初審通過後,管理部出具《擔保申請審核通知書》,打印借款合同、抵押(反擔保)合同等相關法律文書,並將個人所有貸款資料提交擔保中心。
三。同意
擔保中心對擔保申請進行審查,如果借款人符合擔保條件,擔保中心出具擔保申請批準意見。借款人委托中介機構提供公積金貸款的,由中介機構負責辦理擔保申請手續,收取擔保服務費。
註:代辦中介必須具備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資質認證,並與擔保中心簽訂合作協議。
第四,支付
借款人應根據批準的《擔保申請批準書》支付擔保服務費。擔保中心應開具擔保服務費發票,並在已批準的借款合同、抵押(反擔保)合同、托管合同等法律文件上加蓋擔保中心公章。
動詞 (verb的縮寫)材料轉移
經審核的個人貸款申請材料(含蓋章的合同)由擔保中心轉送住房公積金管理部;委托中介機構的,由中介機構負責上述信息的傳遞。
不及物動詞簽署合同
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應當督促和指導貸款申請人簽訂借款合同、抵押(反擔保)合同等相關法律文件。
百度百科-公積金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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