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使用公積金貸款還商業貸款,可以申請辦理商品房商貸轉公積金貸款:
壹、所需條件:
1、申請人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建立滿壹年,在近半年按月、足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
2、申請人歸還商業貸款過程中未出現過連續三期或累計六期逾期情況。
二、辦理流程:
1、貸款申請。借款人攜帶貸款資料到單位所屬轄區的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提出貸款申請。
2、貸款審批。貸款申請資料提供齊全,中心實行“三級審批”。
3、簽訂合同。審批通過後,借款人與公積金中心、受托銀行簽訂《個人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註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準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準予貸款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貸款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