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
壹根據佛山市住房公積金可用量確定最高貸款額。
①累計依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1年(含)以上2年(不含)以下,貸款額度個人最高不超過20萬元。
②累計依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2年(含)以上3年(不含)以下,貸款額度個人最高不超過25萬元。
③累計依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年(含)以上,貸款額度個人最高不超過30萬元。
註:如貸款仍不足夠的,且個人有償還能力,可同時申請組合貸款(住房公積金貸款+商業貸款)。
二按照央行《個人住房貸款管理》關於?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最高不得超過借款家庭成員退休年齡內所交納住房公積金數額的2倍?的原則確定貸款額度。
即:(借款人當前住房公積金明細余額+當月至退休註銷時擬應繳存的住房公積金)?2。
當月至退休註銷時擬應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當月至前半年(6個月)於應繳額定內實繳住房公積金的月平均值?當月至退休的月數。退休時間統壹按60周歲計算。
三職工申請貸款時,必須已交付不低於法規數額的首期款,即:貸款額不能超過購房總房款減首期款,建房、翻建、大修理住房也按此原則處理。
四按照銀監會《商業銀行房地產貸款風險管理指引》,借款人的月房產支出與收入比控制在50%以下,月所有債務支出與收入比控制在55%以下。
房產支出與收入比的計算公式為:本次貸款的月還款額/月均收入。
即:貸款額度?貸款期數+月應還利息,不能大於收入的50%。
所有債務與收入比的計算公式為:(本次貸款的月還款額+其他債務月均償付額)/月均收入。
即:貸款額度?貸款期數+月應還利息+其他債務月均償付額,不能大於收入的55%。
本方法所指收入,以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申報登記的個人計繳工資基數為準。
五貸款額的核定同時涉及上述(壹)至(四)點貸款額度的設定,以額度低的壹條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