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賣家的原因
買二手房的時候壹定要註意核實賣家和房子的實際情況,包括房子的產權,房齡,是否已滿等等。
除了核實以上信息,最好在簽訂購房合同時明確違約責任和違約金的比例,如果出現問題,可以名正言順讓對方無法抗辯。
二、購房個人信用或提交材料有問題。
還有壹種情況是買家本身有問題,比如提交材料不正確,提供虛假信息,個人征信不過關。
最常見的問題是信用調查。如果個人信用記錄不良是非惡意造成的,可以和銀行協商或者嘗試去其他銀行,要求寬松的銀行可能會批準貸款。
但如果逾期嚴重,比如信用卡連續三次逾期,累計六次,且金額較大,申請貸款無望。
第三,材料和征信沒有問題,但是銀行批貸慢。
買家的材料和信用信息都沒有問題。材料上交後,貸款遲遲不還。尤其是在今年信貸政策收緊的情況下,貸款審批周期變長很正常。買賣雙方只能耐心等待銀行貸款。
如果銀行未能在規定的期限內按時放款,采購人可以主張銀行按照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另外,如果政府或銀行貸款政策發生變化,銀行停止房貸業務,買賣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只能通過法院解決。
在實踐中,法院在作出判決時,首先會以合同約定為準,所以在簽訂合同時,大家都會把違約責任等條款寫進合同,壹旦出現問題,就有足夠的證據維權,把損失降到最低。
關於買房指南的建議
不管是誰導致房貸失敗,最吃虧的都是準房奴。好不容易看中了壹套房子,卻貸不到款。妳應該知道時間就是金錢。再拖幾個月,房價就上去了,再趕上新政策,妳甚至有可能失去買房資格。
所以在買房的時候,大家要多加註意,仔細核對房子和房主的信息,按要求提供材料,盡量不要出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