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職工申請:符合支取條件的職工將相應的支取憑證資料交到單位公積金管理部門提出支取申請;
2、單位初審:單位核實無誤後,將加蓋財務印鑒章的《支取申請書》、《支取審批表》和支取證明資料(原件),《支取審批表》憑證要素填寫齊全,必須由本人簽字,支取憑證資料的復印件需粘貼在《支取審批表》第壹聯後做附件,兩人(含)以上辦理部分提取時,還需打印《支取清冊》,壹並提交到住房公積金歸集部門,若辦理公積金個人賬戶銷戶的還需打印《利息支取書》;
3、審核辦理:住房公積金歸集部門對單位提交已打印好的業務表單、憑證資料認真審核,符合條件的,加蓋公積金業務章。對符合條件未打印業務表單的,公積金承辦人員進入公積金管理系統根據單位經辦員提供的職工賬號進行支取操作,打印業務表單並蓋章。若公積金個人賬戶銷戶,則還需計算利息,打印《利息支取書》。每次支取額必須在購房合同、契稅發票、借款合同等支取證明資料上註明;
4、支取辦理:單位公積金經辦員對公積金歸集部門審核批準支取的,將業務表單提交銀行支取現金或開具存款單。職工領取住房公積金時須簽收。
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具體如下: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用住房;
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3、無房而租賃住房用於自住;
4、遭遇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綜上所述,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後,如果要購房,可以申請作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按月還貸。符合提取條件的職工,還可以提取賬戶裏的住房公積金。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