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夫妻共同債務包括夫妻共同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這裏的共同生產經營包括夫妻雙方共同從事投資、生產和經營活動,也包括夫妻壹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但利益由家庭共同享有的情形。且妻子在兩份借款合同中分別為共同借款人和擔保人,故可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即使丈夫死亡,妻子仍對上述債務承擔連帶責任。除非有證據證明借款全部由夫妻雙方使用,而不是由家庭使用等。,如果是夫妻雙方在銀行的貸款,就更要想辦法償還了,因為面臨逾期利息、征信等諸多風險。此外,如果您因貸款而被債權人起訴,您將面臨敗訴的風險。判決生效後,妳必須按照判決的內容履行義務。如果妳拒絕履行判決,法院將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千零六十四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壹方事後追認的債務,以及夫妻壹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自己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夫妻壹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
第六百七十六條借款人未按照約定期限歸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壹百四十二條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可以調解的,也可以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作出判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四條執行案件由第壹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壹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財產執行法院執行。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