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房子過戶是離婚財產分割的壹部分,因此需要提供與房產相關的證明材料。具體需要提供的資料包括:1.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明:需要提供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結婚證:如果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內購買了房產,需要提供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3.房產證:房屋所有權證書是房產的法律證明文件,需要提供房產證原件及復印件。4.貸款合同:如果購買房屋時采用貸款方式,需要提供貸款合同原件及復印件。5.還款憑證:如果購買房屋時采用貸款方式,需要提供還款憑證,證明雙方是否***同償還貸款。需要註意的是,如果購買房產時屬於夫妻***同財產,則在離婚時需要進行合理的財產分割,其中包括房產的分配問題。如果壹方名下房產屬於個人財產,離婚時另壹方不能要求分割該房產。
如果夫妻離婚時沒有達成財產分割協議,應該怎麽辦?如果夫妻離婚時未達成財產分割協議,可以通過司法程序解決。其中,離婚訴訟是壹個常見的解決方式。在離婚訴訟中,雙方可以提交相關證據並據此向法院提出財產分割請求。法院會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判決。
夫妻離婚房子過戶需要提供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明、結婚證、房產證、貸款合同、還款憑證等相關證明文件。需要註意的是,如果購買房產時屬於夫妻***同財產,則在離婚時需要進行合理的財產分割,其中包括房產的分配問題。如果夫妻離婚時未達成財產分割協議,可以通過司法程序解決。
法律依據: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十六條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壹)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材料、授權委托書;
(三)相關的不猜啟動產權屬來源證明材料、登記原因證明文件、不動產權屬證書鬧鬧;
(四)不動產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等材料;
(五)與他人利害關系的說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規以及本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