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期內,戶口遷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非農業戶口人員可以進行土地確權。如果在承包期內的非農業戶口人員已經依法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或將承包地交回發包方的,不能再請求土地確權。非農業戶口居民原在農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及房屋,如果其房屋產權沒有變化,且經該農民集體出具證明並公告無異議的,可依法辦理土地登記,可以產權證明。對非農業人口的產權保護。它旨在解決農民工和農村留守兒童等非農業人口在土地房屋、城市基礎設施和公***服務等方面的不公平待遇,進壹步擴大城鄉居民之間的公***資源平等。該辦法明確了非農業人口的產權和土地承包期限,規定了確權登記、公示和聽證的程序和要求,並為非農業家庭承包經營權糾紛提出了壹套明確的解決途徑。這項新規的出臺,標誌著我國產權保護進壹步完善,非農業人口的地位和權利得到了更加有效的保護。
戶口確權的好處:
1、可以將宅基地進行流轉,並收取壹定的租金。農戶進行宅基地確權工作,並領取證書的這壹項行為,也就說明了持證人對宅基地擁有壹系列國家所規定的權利。若是經過村集體組織的同意,以及滿足流轉的要求,農戶可以將旗下的宅基地進行流轉,並且還可以獲得壹定的租金,給自己增收;
2、可以獲得宅基地征收拆遷補償。農村是在不斷發展的,部分農村地區因為國家或政府的規劃,可能會有部分農戶的土地和宅基地要被征收拆遷。若是征收拆遷區域的農戶是持有土地確權的證件的,是可以獲得拆遷補償金的,補償力度還會比較大;
3、可以將宅基地進行抵押貸款當農戶宅基地確權工作完成,並領到了國家頒發的證書,若是手中資金不足,又急需用錢時,是可以將宅基地進行抵押貸款的,這樣也能救救急;
4、緩解和處理糾紛農村土地分界不明,很容易造成糾紛的出現,在進行農村宅基地的確權工作後,能夠有效的解決糾紛,確權完成後也能減少糾紛出現。
綜上所述,土地確權必須確定壹些基本原則,這些原則應體現土地確權的精神實質,為正確界定土地權屬指明方向,並在整個土地確權中始終起指導作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九條
建設占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當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中確定的農用地轉用指標,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占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用的,還應當符合城市規劃和村莊、集鎮規劃。不符合規定的,不得批準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