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北京連續繳納5年以上的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2、持有有效的北京工作居住證;3、購房者及其配偶在北京無房產;4、限購壹套住宅;5、購房者的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擁有北京戶口。符合以上條件,非京籍人士可在北京購買住房。
非京籍購房者在北京購房的政策法規:
1、社保或納稅證明:需要提供在北京連續繳納社保或個人所得稅的證明,通常要求連續5年以上;
2、戶籍要求:雖然是非京籍購房者,但部分區域可能對戶籍有特定要求,如限購區域可能只對本市戶籍開放;
3、限購政策:北京實行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非京籍購房者可能會受到購房數量的限制;
4、貸款政策:非京籍購房者申請住房貸款時,可能需要滿足更高的首付比例和更嚴格的信貸條件;
5、購房資格審核:購房者需要通過相關部門的資格審核,包括購房資金來源合法性、個人信用記錄等。
綜上所述,非京籍人士在北京購房需滿足壹系列條件:連續繳納5年社保或個稅、持有北京工作居住證、本人及配偶在京無房、限購壹套住宅以及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必須擁有北京戶口,方可在首都獲得購房資格。
法律依據: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
第十六條
商品房銷售時,房地產開發企業和買受人應當訂立書面商品房買賣合同。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明確以下主要內容:(壹)當事人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狀況;(三)商品房的銷售方式(四)商品房價款的確定方式及總價款、付款方式、付款時間;(五)交付使用條件及日期(六)裝飾、設備標準承諾;(七)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訊、道路、綠化等配套基礎設施和公***設施的交付承諾和有關權益、責任(八)公***配套建築的產權歸屬;(九)面積差異的處理方式(十)辦理產權登記有關事宜;(十壹)解決爭議的方法(十二)違約責任;(十三)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