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客戶向貸款銀行或中國人民銀行出具的夫妻雙方個人征信報告;_(借款人夫妻雙方必須攜帶身份證)
向人民銀行查詢並簽發;(借款人本人攜帶身份證到場)
登錄個人信用信息平臺查詢打印;
2.公積金(組合)貸款審批通過後,客戶將與擔保公司簽訂放款協議並辦理抵押擔保手續;
簽訂借貸協議所需材料:(房產證、土地證、抵押人身份證、結婚證)
辦理抵押擔保手續所需材料:(詳見提供抵押擔保手續資料)
3.抵押結清後,擔保公司通知客戶領取墊付資金並結清原商業貸款;
4.客戶向擔保公司提交原商業貸款銀行提供的結清證明、他項權證和房屋登記申請書;
5.原商業貸款抵押註銷後,擔保公司通知客戶領取房產證。
為完善外債項下外匯管理,方便國際金融組織貸款項目單位辦理外債登記、開戶和償還,現重申和補充如下規定:
註冊:
所有國際金融組織貸款應由各級債務人在轉讓協議簽署後10天內轉讓給當地外匯管理局辦理外匯(轉讓)貸款登記。但是,借貸協議中約定以人民幣償還的除外。
開立特殊賬戶:
隨著財政部逐步下放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專用賬戶的管理權限,並將地方駐外代表機構的審批和撤銷委托給地方財政部門,省級財政部門和分局可憑財政部的授權文件和國際金融組織貸款轉貸協議向地方外匯局申請在指定外匯銀行開設項目報。
該賬戶為專用賬戶,並可按規定從該賬戶提取外匯現金用於支付貸款項目執行期間的出國培訓和考察費用。
還款:
1.償還國際金融組織貸款的再貸款應由債務人報當地外匯局批準。各級債務人在申請購匯償還貸款時,應向當地外匯局提交轉貸協議、外匯(轉貸)貸款登記證和上壹級財政部門的還款通知。
償還國際金融組織貸款時,各級債務人應首先以本國外匯支付。只有在沒有自有外匯收入的情況下才能購匯。當自有外匯不足時,不足部分可以購買。
2.償還已轉貸的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各級債務人只能有壹家購匯,不得重復購匯。各級財政部門應采取措施,配合外匯管理部門改善管理,防止以對外還款名義重復購匯。
如各級國家統壹借、還、轉貸協議中規定以人民幣還款的,由財政部統壹購匯;其他情況按轉貸協議規定辦理。
當下級債務人無力償還貸款時,上級債務人在自身外匯收入不足的情況下,只能向當地外匯局申請以自身人民幣購匯。如果上級債務人以自己的外匯收入墊付,下級債務人償還墊付款項。
妳可以申請購買外匯。如果上級債務人以人民幣購買外匯預付款,則下級債務人在償還預付款時不會購買外匯。
3.鑒於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廣泛用於農業、扶貧、教育、衛生和環保項目以及多層次貸款,為了簡化購匯手續,避免多個主體購匯,財政部從2000年6月65438日+10月65438日+0日起試行辦理購匯對外還款手續。具體措施如下:維護借貸關系,保持記賬本位幣。
在責任不變的前提下,當上述項目每期需要對外償還時,財政部將根據應計外幣金額和即期人民幣匯率向貸款部門收取相應的人民幣,然後向國家外匯管理局購匯。
各級貸款單位將不再購買外匯用於償還此類項目,但他們仍可以選擇用自己的外匯償還。如果這種方法有效,它將推廣到國際金融組織的所有貸款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