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貸款是指以房地產為目的的貸款或以房地產為擔保的貸款。房地產貸款的概念可以從兩個角度來表達。
房地產貸款包括:
1.貸款用於房地產貸款,如房地產開發或房屋改造修繕、房產購買(典型為城鎮居民購買商品房)和房產出租(但少見);
2.它是指由房地產擔保的貸款,具體來說是房地產抵押貸款,可能用於房地產或其他目的,如公司以房地產作為抵押向銀行借款,並用貸款購買煤炭。典型的房地產貸款是兩者的貸款,即這種貸款用於房地產,以房地產為抵押。
不動產又稱不動產,是指土地、建築物及其地上附著物,包括物質實體和依托於物質實體的權益。是房地產和不動產的總稱,二者是不可分割的整體。作為壹種客觀的物質形態,可以有三種存在形式:即土地、建築、處所的壹體化。房地產是指建在土地上的各種房屋,包括住宅商鋪、工廠、倉庫、辦公樓等。不動產是指土地及其上下壹定的空間,包括各種地下基礎設施和地面道路。
法律意義上的不動產是壹種財產權,是指不動產實體所包含的各種經濟利益以及由此形成的各種權利,如所有權、使用權、抵押權、典權、租賃權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區國有土地(以下簡稱國有土地)內,取得房地產開發用地的土地使用權,從事房地產開發、房地產交易,實施房地產管理,應當遵守本法。
本法所稱房屋,是指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築物和構築物。
本法所稱房地產開發,是指在依照本法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上進行基礎設施和房屋建設。
本法所稱房地產交易,包括房地產轉讓、房地產抵押和房屋租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