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是指由房屋抵押貸款公司將其所持有的按揭資產合並為按揭組合,在保證或信貸增級後,將其作為證券賣給投資人的壹種融資方式。壹般說來,按揭發行者把他們的貸款資產賣給了政府按揭公司或者私營投資銀行,然後他們就會把這些資產打包並重新組合,然後通過證券的形式把這些債務賣給其它投資者。“證券”指的是債券,而不是股票,其本質特點是以抵押資產的現金流量來支撐其付款,因而也就是所謂的抵押擔保債券。當股票賣出之後,持有股票的人就變成了房屋按揭的債權人,通過抵押擔保證券的提供商來獲得付款。
房貸證券化有什麽好處
(1)這對擴大我國商業銀行融資渠道是有益的。房屋按揭證券化是把銀行所持有的房屋按揭轉變為有價證券,並向投資者兜售。通過將這些現金轉化為現金,銀行可以通過發行新的住房按揭貸款業務,拓寬銀行的融資渠道,擴大其資金來源,提高其資產規模。在20世紀九十年代,美國的按揭貸款中,有60%以上來自於MBS。在我國,隨著信貸規模的擴大、資本市場的不斷完善以及資產證券化技術的不斷成熟,房地產按揭貸款將會是壹種重要的融資方式。
(二)這對降低商業銀行運營風險具有重要意義。目前,我國的商業銀行按揭貸款最多可以達到20—30年,借款者通常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而我國的商業銀行則主要是各類存款,其中以五年以下的定期和支票為主要特征。資產與負債的期限不相匹配,使其業務風險增大。由於房屋按揭業務規模不斷擴大,在整個銀行中所占比例不斷提高。
“短存長貸”的結構性矛盾將越來越明顯,從而導致銀行出現流動性短缺,進而對經濟發展、社會穩定造成負面影響。將流動性較差的貸款轉換成流動性較高的有價證券,不僅能改善銀行的資產流動性,還能將集中於銀行的風險轉移到不同的投資者身上,從而使銀行的風險社會化。
(3)對提高我國商業銀行利潤水平具有重要意義。住房按揭貸款證券化,既能拓寬融資渠道,又能增加銀行的資產流動性,又能為銀行帶來新的利潤增長點。